罚单申诉失败的八卦
最近去申诉罚单
警察回信说
本案本分局已依交通违规申诉程序处理,倘对举发违规仍有疑义,请依“道路交通管理处
罚条例”第87条规定,于裁决书送达后30日之不变期间内,向原告住、居所地、违规行为
地或原处分机关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提起诉讼,以维权益。
第 87 条
受处分人,不服第八条主管机关所为之处罚,得于接到裁决书之翌日起二
十日内,向管辖地方法院声明异议。
法院受理前项异议,以裁定为之。
不服前项裁定,受处分人或原处分机关得为抗告。但对抗告之裁定不得再
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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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为了3600跑法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