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本猫本的逻辑就是 不管啦 反正就是不能杀猫狗 跟吃猫狗
然后竟然有脑残的论点说,因为狗可以帮人类做很多事情是人类的好朋友
所以不吃狗是良心 那猫呢? 现在还有养来抓老鼠的吗?! 那不是比狗还没用?!
我赞成"宠物"不应该拿来食用,也就是如果你自己路边或是买来当宠物的动物
无论是迷你猪、水族箱的金鱼、可爱小鸡鸡 小鸭鸭阿 波斯猫 吉娃娃 只要是宠物
都不应该随便扑杀或食用,因为你当初饲养这些动物的目的就是为了观赏、陪伴使用。
但如果今天为什么不能开放给业者繁殖食用狗或是食用猫呢(不一定是食用也可能取毛皮)
在符合卫生跟人道的规范下,就跟鸡鸭牛猪羊都禁止私宰 只能到政府立案的处所屠宰
为什么不能开放养殖宰杀食用
就像前面的人所讲的,马不是更受多数人使用,可以骑乘、运货、也可以作为娱乐,
那台湾的法律有限制马的宰杀贩卖吗
一个法律要定清楚立法目的是什么,如果你是觉得宰杀宠物很过分,应该是要立法
把宠物都纳入管制中,然后由相关单位去定期稽核牠们的生活状况。
有人说吃猫狗残忍的,我觉得那种一时兴起养养宠物 腻了然后就随便放生乱丢的主人
比正常饲养猫狗来宰杀贩售的业者还残忍百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