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检察官无辜的” 巴毛混酥团打脸台湾国贴纸小编
3.完整新闻内文:
巴毛混酥团脸书粉丝团版主表示自己在PTT八卦版看到“一篇惊天地泣鬼神的悲壮文”,
内容如下:台湾国护照贴纸小编因为把护照上的国徽用台湾国贴纸贴住了,所以被“检察
官以刑法第160条侮辱国徽侦办。”内容提到该小编自称被检察官恐吓,先以证人身分被
传唤,后来又可能改列被告。台湾国护照贴纸小编认为自己是因为行为时人在国外,所以
才会以不起诉处分终结此案。针对此事,“巴毛混酥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巴毛混酥团表示,“这位小编声称自己是被检察官迫害,故意侦办他”,但不起诉处分书
第一段第一句话就是“告发意旨”,所谓告发意旨就是有人去检举,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
法原则,有人告发、检察官就必须受理,“所以并非检察官吃饱没事故意要去迫害小编”
。
巴毛混酥团也指出,台湾国护照贴纸小编认定检察官恐吓他,要把他从一开始的证人列为
被告,是因为“一开始告发人只附上照片,检察官并不能确定贴这张照片的人是谁,所以
只能先列小编为证人,后来经过一些调查确定行为人是小编,才会改列被告”。
巴毛混酥团进一步打脸,该小编被告发却获不起诉并非如他所称“是因为自己在国外才获
得不起诉”,而是因为案件审理要先审理程序事项有没有合法,举例来说:“上诉有没有
逾期?法院有没有审判权?有没有管辖权如果都合法才可以继续审理实体?”巴毛混酥团
表示这位小编人在国外,犯的有是三年以下的轻罪,台湾的司法对这种案件并没有审判权
,根本不关台湾司法的事情,当然就没有审酌问题,“不是因为他找不到其他理由认为违
法但小编人在国外所以只能用无审判权这个理由不起诉。”
巴毛混酥团还酸了台湾国护照贴纸小编:“不要动不动拿自己跟郑南榕比,写得通篇好像
很悲壮。人家郑南榕是真的被迫害,你们只是被害妄想症。”
最后,巴毛混酥团拜托网友务必分享这篇打脸文,因为“错误的法律知识不能一直流传,
检察官是无辜的。”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goo.gl/364aiO
5.备注:
求法律大神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