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2项前段:
审判期日,应传唤被害人或其家属并予陈述意见之机会。
键盘法律人下一位。
※ 引述《tjtjtj (新)》之铭言:
: 刑事诉讼法的诉讼主题
: 在刑事诉讼法第三条明订只有
: 检察官、自诉人、跟被告
: 本来找被害者家属就不是必要程序
: 媒体还在那里带风向颇呵!!
: 顺便提一下
: 检察官为公义之代言人
: 有依法执行之义务
: 对于被告有利不利须一并注意
: 所以为被告提两公约很正常…
: ※ 引述《limitex (界王)》之铭言:
: : 1.媒体来源:
: : 自由时报
: : 2.完整新闻标题:
: : 郑捷生死辩 被害家属全缺席:根本没收到通知!
: : 3.完整新闻内文:
: : [记者黄欣柏/台北报导]最高法院今日上午开庭审理郑捷案,
: : 现场涌入不少记者与旁听民众,被害家属不约而同全数缺席,
: : 本报记者致电给本案死者李翠云胞弟李瑞昌时,李痛批“根本没收到法院通知”,
: : 更质疑最高院宁可让过去开庭时总“爱讲不讲”的郑捷发言,
: : 也不愿让家属有诘问郑捷的机会,根本是“不对等待遇”,令人无法接受。
: : 北捷杀人案,提讯郑捷到最高法院开庭,数十名法警层层戒备。(记者王艺菘摄)
: : 李瑞昌质疑,郑捷在刑案历审出庭时,均要律师代答法官提问,
: : 在民事庭开庭时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屡屡向法官表示自己“没意见”,
: : 不明白为何最高院要让“爱讲不讲”的郑捷出庭发言,
: : 却不愿意让家属有说话的机会,甚至家属根本没有收到通知,双方完全不对等。
: : 稍早检察官再提两公约,主张若在程序不完备下就将郑捷判死,
: : 将是“不尊重生命权”的表现,李瑞昌对此痛批,
: : 随机杀人的郑捷本身就是最不尊重生命权的人,而且犯案过程证据确凿、毫无争议,
: : 台湾目前仍有死刑,如果连这样都不能判死,
: : “真的很想请法官告诉我,怎么杀人才可以被判死?”
: : 死者解青云遗孀陈媛媛也证实,家属此次根本没有收到法院开庭通知,
: : 对家属发言空间不如郑捷,“确实有些不平”。
: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56609
: : 5.备注:
: : “真的很想请法官告诉我,怎么杀人才可以被判死?”
: : 应该要杀国民党的VIP才会判死吧(摊手
作者: email6566 (伊湄儿6566) 2016-04-07 11:46:00
“应”传唤
作者:
ls4860 (我是熟番)
2016-04-07 11:46:00说好不打脸的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6-04-07 11:47:00XD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6-04-07 11:48:00所以废死都很爱无视法律
作者:
fankay 2016-04-07 11:51:00很明显想带风向喔,但书怎么没有引?法院认为不必要或不适宜者,不在此限。
作者: kiliman (kiliman) 2016-04-07 11:51:00
推 三楼的不懂打脸不用多 清脆的一响就够了?
作者: tsukiyumi 2016-04-07 11:53:00
一二审陈述过,都判死了啊,理论上三审只是法律审吧
作者:
limitex (界王)
2016-04-07 11:53:00你不要拿钢管打脸
作者: poeoe 2016-04-07 11:54:00
被告都能陈述了 不找家属陈述实在是..
作者:
fankay 2016-04-07 11:59:00与法有据跟最高院要怎么找理由本来就是不同层次的问题
作者:
tjtjtj (新)
2016-04-07 12:02:00你确定实务法律审有适用271、273?
作者:
abc951753 (abc951753)
2016-04-07 12:04:00不是“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