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antani (我也想当绿手指)
2016-04-07 11:33:43补充他案的案例与判决理由供参
http://tinyurl.com/zjoj8lg
http://tinyurl.com/htdwd4h
也才三年前的新北市两岁男童被虐死案
"100公分的瘦小身材,从头到脚都是伤,鼻梁被用铁锤打断、四肢瘀青,
身上布满类似菸疤的伤痕,残忍的是手指头被外力绞碎,脚底的指甲被拔了,
连脚底板都有刺伤和烫伤痕迹..."
"把孩子抓着往墙壁丢,小孩子撞到墙壁就掉下来,周嫌是有跟我们坦承说
他为了让那些伤口不要再流血,不要再让苍蝇靠近这些伤口,
于是他把铁钉烧得红通通的,然后用铁钉不是尖的那一面,是打的那一面的头,
去把那个伤口融到那个伤口不见,他甚至毫无悔意的说,我是在帮孩子治疗"
"一审法官认为,刘金龙4人视人命如草芥,对家属造成的伤痛无法弥补,
认为刘金龙有永久隔离社会之必要,判处死刑;
周建辉虽不曾悔悟,但曾自白坦承,量处无期徒刑;
郑盛峰、许冠雄各判14、13年。"
"二审三位法官推翻一审判决,理由是刘金龙还知道要把已死的王昊送医。
据悉,在一审被判死刑的刘金龙,会在二审逆转改判30年,
除了法官认为刘金龙指示友人送医是“良心未泯”,还在二审审理期间,
当庭向被害人家属鞠躬道歉,深具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