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独家】火车上袭胸4秒 色男判4个月
3.完整新闻内文:
宜兰一名曾姓男子去年苏迪勒台风过后,搭乘自强号列车前往礁溪车站,于车厢中,他见
一身材姣好女子独自滑手机,他趁四下无人,在列车将抵达车站时,出手对女子袭胸约4
秒,女子吓的大叫,曾男趁列车到站火速逃离,警方事后将曾男逮捕,但他竟扯说:“不
知道那是胸部!”宜兰地方法院审结,认为他触犯《性骚扰防治法》,判他4个月有期徒
刑,得易科罚金12万元。
检警调查,男子曾锡煌(56岁,头城人,有毒品、妨害性自主等前科)去年8月9日晚间苏
迪勒台风过后,从礁溪搭车前往头城访友,因友人未依约出现,他先在车站内地下道打了
电话,随后搭上台铁174次自强号列车折返礁溪车站。
因是苏迪勒台风过后,当天搭车旅客并不多,他上车后寻找座位,刚好该列车第七车上,
仅一名30多岁女子坐在车厢内滑手机。曾男见该女长发飘逸,外型貌美,体态婀娜,竟起
色心,悄悄往女子座位靠近。
晚间8时16分许,曾男趁列车即将进入礁溪车站前,以左手掐住女子胸部3、4秒,正滑手
机的女子被这突来一抓,吓的狂叫,原本准备逃离的曾男,见女子大叫,竟又折返拉扯女
子双手,女子吓的花容失色,不断狂喊。适时列车驶入礁溪车站,曾男担心被抓,列车一
停妥,他随即冲下列车逃逸,女子下车报警。
警方调阅车站内监视器,但仅拍到他的穿着,未拍下他的长相,警方追查时一度胶着。2
、3天后,曾男竟又穿同一套衣服前往礁溪车站搭车,被巡逻的警方认出,将他逮捕到案
。
曾男落网后起初否认犯案,瞎扯是“不小心压到”,“不清楚那是胸部”,辩称说他“很
后悔”,事后掰说他从月台走下后,看到女子未向列车长反映此事,以为女子已经原谅他
,但警方出示车站内监视器画面,让他哑口无言。
宜兰地方法院审结,合议庭法官认为,曾男基于性骚扰之意图,趁告诉人不及防备之际触
摸女子胸部,使女子感受不舒服;曾男所为,触犯《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且为
累犯。
法官审酌曾男为逞私欲,恣意触摸他人胸部,欠缺尊重他人对于身体自主权利观念,造成
女子心理不舒服及不安全感,对社会治安产生不良影响。曾男虽于审理期间表明愿意以1
万元赔偿女子,但双方并未达成和解而获得女子恕宥,另念及曾男虽曾否认犯罪,但于法
院审理时坦承犯行,判他4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突发中心林泊志/宜兰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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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4个月后又是一条色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