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人士/立委根本就是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一群人
听说这届立委来了很多新血,希望可以修法改一下
这是不起诉处份书
http://imgur.com/aKE4i8w
上面详载原告与被告的个资,特别是被告,钜细靡遗
真的不晓得要详载双方个资是什么意思?
是鼓励人民私下寻仇不要打扰到法官/检察官的意思是吗?
而且提告又是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
以后在ptt不能躲在键盘后面了
而且现在大家都知道可以绕过通保法来调个资提告了
我不想滑坡理论,但是对方如果是不在乎前科或已经前科累累的人
接下来会做什么事,很难让人预料,大家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