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147258 ()》之铭言:
: 在新版实施前,这些是劳工的基本假日,然后搭配法定双周84工时,走双周84工时的,公
: 司都会给假,但都是给弹休让员工自行运用,而走单周40工时的,就会拿这几个假日来补
: 足法定工时,所以你就没有这几天假可放
: 个人待过一家公司,因为7天假的工时还补不足法定工时,一年还要找两个周六来上班,
: 目的就是要补足双周84工时制度下的全年工时
: 所以其实你是有放这7天假的,只是公司把这些假拆成每天0.5小时给你
这是理论上
实务上很多传产,在双周84小时制度时都是隔周六要补半天班
或是每月要补一个周六全天班,也就是双周这84小时的工时是上好上满的
但遇到这七天国定假日,就瞎扯这七天只纪念不放假
因为人事行政局公告的应放假日的确不包含这七天
家里小朋友这七天也的确没放假(学校原则上跟着公务员走)
一般劳工也搞不清楚,以为真的没放假,就傻傻被骗了几十年
科技业是另一回事
的确大部份的科技业都用东拼西凑的方式把这七天假补给劳工
所以科技业这部份合法的状况比较多
但改成双周80小时,国定假日由19天变成12天
对一般传产劳工大多是有利的
本来就完全合法的劳工,双周80小时+12天假比双周84小时+19天假
实质工时是降低的
而本来用骗的双周84 + 12天假,如果劳工争取双周80+12天假(合法)
对劳工依然有利(违法变合法)
当然从头到尾都违法的企业,那就不用提了
科技业是另一个光景
科技业本来就是合法的状况居多
但科技业有一个很诡异的状况
就是表定五点半下班,但大部份人都会拖到七八点才走,而且"没有加班费"
科技业很多在以往双周84小时的工时,又想给员工周休二日的”假象”
作法就是把每两周多的4小时补在工作日
很多公司的作法是周一~四每天多上半小时班
譬如一天工时八小时,五点下班,就变成五点半下班。(一天8.5小时)
遇到那七天国定假日时用调休的方式让劳工自行找时间放
就造成又有周休二日,又有放到那七天的感觉
而改成双周80小时后,很多公司的作法是,每日工时变成标准的8小时
也就是每天都表定五点下班
然后那七天就不用补休了
问题就在很多科技业不管你表定五点还是五点半下班
实际都是七八点才走(且没有加班费)
所以改制度后反而科技业变成实质工时增加
当然这个问题在后面那段加班没有加班费,所以问题仍在企业违法
至于资动部自己用行政命令删掉七天假,只给了个"比照公务员"的烂理由
真的很想踹爆资动部那张脸
公务员怎么放假是公务员的事,劳工没有任何法源依据或理由要比照公务员
公告台风假时怎么劳工有需要依然要出勤?
退休金怎么劳工不比照公务员?
只有差的要比照公务员,好的就说公务员跟劳工本来就不是一视同仁?
天下没看过这种专替资方服务的劳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