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
酒店小姐是日本夜生活的重要角色,美其名是现代艺妓,实际上是饱受剥削及性骚扰的受
害人。已有酒店小姐成立工会,为自己争取权益。
英国《泰晤士报》报导,无论是只见于东京及京都最高贵地段的优雅艺妓,抑或是在按摩
店及三温暖为客人提供快速服务的妓女,她们都被统称从事“水商卖”、即特种行业,其
中也包括在夜总会工作的酒店小姐。
日本酒店小姐的工作包括陪男客人谈天、为他们点菸、倒酒,陪笑。虽然有些酒店小姐或
会与客人有进一步发展,但性服务并不在她们的工作范围内。话虽如此,很多人仍视她们
的职业仅在妓女之上。
酒店小姐无需正式技能或资格,相较其他轻松的服务业工作,例如是商店或餐厅工作,酒
店小姐的时薪较高。当红酒店小姐如果遇到豪客洒钱点酒,连同小费在内时薪可高达37英
镑(约2100元台币)。税务机关资料显示,经济不景气下在类似地方工作的女性人数正在
上升,但她们受到的恶劣待遇及虐待亦同样上升。
为了反击,一群酒店小姐成立工会,并上街要求公平待遇及工作条件。工会成员布施惠理
子(音)表示:“这是买家市场,所以雇主可轻易取代陪酒女。有很多不正当解雇的案例
,酒店小姐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被突然解雇。”
志久间智子在东京“Club La Rouge”开始工作时,获承诺时薪22英镑(约1010元台币)
另加小费,但遭经理苛扣化妆费。酒店小姐还要负责销售要价逾1000英镑(约4.6万元台
币) 的门票,达不到业绩就要从薪水扣。布施惠理子说,酒店小姐真正回家的时薪,大
半不超过过6.5英镑(约300元台币)。
志久间智子说,酒店生意转差后,停止发薪水给她,她向政府劳工部门投诉却遭拒绝,理
由是“水商卖”行业不在劳动保障范围内。她说:“我讨厌因为我的工作是在夜晚做而备
受歧视。”当雇主拒绝支付欠薪时,布施惠理子会带一群酒店小姐到夜总会抗议,饱尝辛
酸,“拉客的人对我们大叫,并使用下流的字眼。他们投掷香菸及铝罐,我被人踢及吐口
水。警察不肯介入,只是旁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