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陈雄文:国定假恢复成19天 不执行

楼主: siriusc (ggggg)   2016-03-25 10:55:19
其实劳工的假我觉得最伤的是跳槽
小弟公司第一天7天特休 二年14 三年21 四年28天
可是跳槽去别的公司就要重来了
还要照劳基法 7 7 7 10 10 10 14 14....
简单来说 想要假多 除非在外商 不然就是得慢慢蹲
其实公务员的假也还好 累积是比劳工快一点
但还没有敝公司快 但是公务员调任单位都还是算公务员体系
所以假可以一直累积
想看看你35岁转职去新公司 假居然又要归0
连带个老婆小孩出国玩的小阙姓都没有 只能请事假
这点我觉得照劳基法的也许可以互相承认假别年资
但很难就是了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3-25 10:56:00
劳基法从来就不是依照劳工的期待去修改 ....哀
作者: jacklyl (超越大师)   2016-03-25 10:56:00
唯有劳基法 超越劳基法(づ′・ω・)づ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6-03-25 10:56:00
缴几年劳保就算几天年假啊
作者: iam0718 (999)   2016-03-25 11:02:00
有法有洞 没一个系统的话 年年换工作年年请假 查证?
作者: pls1437   2016-03-25 11:03:00
特休年资累积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再就业负担,在后就业单位并无为单位带来与年资相等的利润,我是不认为有单位会这么佛。
作者: omage ( )   2016-03-25 11:07:00
难,这样除非你是真人才,不然一般公司根本不想收
作者: romin (米)   2016-03-25 11:11:00
推 公务人员就有这样的累积特休 劳工应该比照
作者: aa95618 (KW)   2016-03-25 11:14:00
3F应从政选立委!
作者: ks2384im   2016-03-25 11:24:00
资基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