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协调都更代拆?詹顺贵:柯皇不想负政治

楼主: Aenyie (键盘小妹)   2016-03-23 10:57:29
※ 引述《jenlei (大帅哥)》之铭言:
: 三立
: 詹顺贵越来越夸张了,林洲民
: 明明已经澄清公办都更实施办法草案
: 没有强拆,这些民团还一直跳针
柯粉到底是为什么能够这样一直挺一直挺 我真不能理解
“林洲民澄清公办都更实施办法没有强拆”
所以柯市府没有强拆 郝市府才是强拆王八蛋
柯P棒棒 郝龙斌坏坏??
我们先还原林洲民到底说了什么吧?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6-03-22/71379
从新头壳的报导中 我们可以看到林洲民说的是
法案或条文中绝对没有“强拆”2字,市府绝对会公开透明,让一切都经得起检验
从都发局的网站去检验公办都更实施办法里面的确没有强拆2字
所以柯P好棒棒 好公开透明 都没有强拆吗?
这种玩文字游戏的人 居然还有人挺得下去啊?
现在我们常常说的都市更新强拆 最经典的案例就是文林苑
台北除了他 目前似乎也没有其他所谓的强拆案件
(龙脑案是太设自行拆除 未免误会 先行提出)
那么文林苑的拆除情况跟现在有什么不同呢?
我们从台北市政府2013.12.12的新闻稿可以看到
[有关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的代为拆除作业,系因更新案核定实施后,因有不同意户提出
反对意见且不愿自行拆除或搬迁,故实施者依据都市更新条例第36条于99年1月25日(2010/
1/25)向本府申请代为拆除,自实施者申请至本府拆除期间长达2年多,本市都市更新处期
间合计举办5次公办协调会(高于法定次数),期协助不同意户与实施者达成共识,因协调
不成,市府遂考量本案95%同意都市更新住户的权益及法令规定,并经内政部函告及法院判
决确认后,衡诸法、理、情等相关情事,依中央法规及法院判决于101年3月1日(2012/3/1
)核准实施者代为拆除申请,并于101年3月28日(2012/3/28)执行代拆作业。”
落落长 什么意思?
文林苑在权利变换计画核定后 依照都市更新条例的规定申请了建照跟拆除执照
然后再依照同条例36条申请代拆
当时郝市府收到申请后
依照“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权利变换实施者依都市更新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请求代为拆
除或迁移土地改良物补充规定”
走完超过法规规定的“私办协调会2次”+“公办协调会2次”
在一切条件核可下 通过代拆申请
这就是柯粉与觉醒公民称作的强拆
在事情闹大之后 郝龙斌跟张金鹗连忙弄了个沟通平台
就文林苑、永春等重大争议案件也做了几次评估报告
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这次的公办都更实施办法里面第十八条清清楚楚地写着
“依本条例核定之都市更新案,已取得建造执照及拆除执照者,台北市都市更新及争议处理
审议会得成立专案小组, 就该案评估与协调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之执行,制作评估报告,
作为本府执行参考依据。”
也就是说 柯文哲要走的程序依然是
1.拿到建照拆照你拆不了就来申请“代拆”
2.审议会成立专案小组写报告(跟沟通平台八成像)
3.走完基本2+2协调会并确认其他条件都符合
然后拆除
我真好奇
难道这个强拆的定义 在1129分水岭之后 有了截然不同的变化吗?
难道这时候风向变了 只要文字不叫做强拆的 就不是强拆了吗?
可笑啊
: 2.完整新闻标题:
: 专案小组协调都更“代拆”?詹顺贵:柯皇不想负政治责任
: 3.完整新闻内文:
: 台北市府今(22)日通过《北市公办都更实施办法》,并将于今年启动“公办都更8+2旗
: 舰计画”,对此律师詹顺贵表示,不管是不是公办都更,强拆都有高度违宪疑虑,质疑北
: 市府的“代拆型”公办都更,根本是挂羊头卖狗肉。
: 詹顺贵指出,强拆的法源依据是《都更条例第36条》,但此法条有高度违宪疑虑,因此北
: 市府的《公办都市更新实施办法》第17条所谓“代拆型”公办都更,根本就是挂羊头卖狗
: 肉,“不过是柯皇想代替都更实施者执行强拆的借口而已。”
: 而用来协调《都更条例第36条》强拆执行的“评估与协调专案小组”,也被詹顺贵批评与
: 郝龙斌时期的“沟通平台”没有差异,“这就像柯皇想拿大巨蛋的履约争议去i-voting一
: 样,只是他不想负政治责任的手法。”
: 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32302
: 5.备注:
: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作者: hihimen (aa)   2016-03-23 10:58:00
觉醒青年对二套标准写出一大篇文章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6-03-23 10:59:00
你字写太多了,觉醒青年看不完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6-03-23 10:59:00
依法行政 谢谢指教
作者: twoway (twoway)   2016-03-23 11:03:00
这时柯粉又变觉醒青年了?老年不行吗 XD
作者: z80520xx (砍)   2016-03-23 11:03:00
跟奴工说那么多
作者: wuklean   2016-03-23 11:03:00
其实就是媒婆给你介绍个跟如花有9成9像的林志玲
作者: icq150220 (龚龚)   2016-03-23 11:04:00
柯神跟他的团队说的都是对的 你智商有157吗詹律师跟徐教授应该早习惯柯粉跟政府的抹黑了
作者: onetwo01   2016-03-23 11:07:00
徐世荣跟詹顺贵被黑也是因为他们自己的问题
作者: twoway (twoway)   2016-03-23 11:08:00
小英政府也打算推动大规模都更,但是要更细致的手法。我也好奇换个方式就不强拆了吗?强与否是数据还是软件,这都不定义,违反意愿即是强,理念主义者有这么好当?多少当年理念者现在雪隧走得爽,恶人就由俗人草包来担
作者: kimo0211 (提姆)   2016-03-23 11:10:00
怎样都更都不可能有人百分百同意,一定有强拆的问题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6-03-23 11:13:00
正解
作者: kenro   2016-03-23 11:14:00
本来就没100%同意这种事,反正对一些人来说死也要反对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3-23 11:16:00
我很讨厌郝阿 但我觉这件事对不起郝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6-03-23 11:16:00
代拆95%同意的胖虎十恶不赦 好奇柯P要几%同意才代拆?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3-23 11:17:00
后来文林苑的状况根本笑话大法官也装死阿 死都不审强拆 明明争议在这里讲白的 政府要都更 又要不强拆喔 做梦啦 柯跳票定了我们准总统 还没上来也先跳一张啦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3-23 11:21:00
上面一篇已经揭露詹顺贵的嘴脸了,自己看吧。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3-23 11:22:00
和嘴脸无关啦 他们的理念和废死差不多 人性本善阿
作者: icq150220 (龚龚)   2016-03-23 11:24:00
尚市长的嘴脸在公民版也挺精彩的啊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3-23 11:26:00
我可没有推荐伪造文书的人过。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6-03-23 11:27:00
崩溃了吗 加油喔
作者: hosen (didi)   2016-03-23 11:30:00
都更是对的,该拆还是要拆,觉醒青年本来就是错的
作者: oldchang1205 (...)   2016-03-23 11:36:00
当初都更条例蔡准总统还经过手 结果真要执行又是另一副嘴脸 捧出詹徐两个只能说蔡自己砸自己的脚
作者: RW2010 (Guidance)   2016-03-23 11:41:00
在说啥.. 柯粉跟觉醒青年根本两个团体 觉醒青年大多柯黑啊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3-23 11:48:00
其实柯p和那群觉醒很不对盘的 根本想法两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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