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宅叔我美国同事,都说离婚差不多就跟生重病一样,都会濒临破产,
前妻是最可怕的生物,离婚后最好去当超市收银员等低薪工作之类的…
就鲁宅叔所知,美国把婚姻视为两人共同生活的契约,从结婚后,
两人赚的钱就平分,离婚后,婚后财产要结算并平分。然后离婚后仍有
一定义务付担对方生活,赚的比较多的那个要付赡养费。离婚律师也
很常见,社区大学甚至还会开婚姻法律课程,教怎样不破产,或是对收
入不对等的男女如何拟基本婚姻协议。避免利用婚姻的 gold digger。
台湾也是酱吗? 离婚会付出一大笔钱几近破产酱? 好像没听过
酱对低收入的一方,似乎保障不足,毕竟也浪费了青春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