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蓝委提案:建筑师借牌 拟加重刑责

楼主: Davichi5566 (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2016-02-28 11:04:21
维冠殷鉴…蓝委提案:建筑师借牌 拟加重刑责
2016-02-28 03:46
联合报 记者郑媁/台北报导
二○六南台强震造成多人伤亡,检调查出倒塌的维冠金龙大楼为建商借牌营造。鉴于现行
“建筑师法”对借牌行为仅予以撤销或废止开业证书,相较其他专业技士规范来得宽松;
国民党立委徐榛蔚拟修订“建筑师法”,对建筑师借牌行为加重刑责,草案前天已交付内
政委员会等待审查。
徐榛蔚认为,建筑师执行的业务多在公共建设、国人居住空间等生命安全财产,更需课以
高度道德责任与严格的标准规范;现行条文对于建筑师借牌的违法行为,仅处以撤销或废
止其开业证书,但其他专业证照人员,若出借执业章证给他人执行业务行为的罚则、科刑
,都是从严规范。
提案说明指出,未取得建筑师资格的人违法使用建筑师章证,明知其不具相关资格,只为
图便宜行事,以借牌形式实施建筑管理行为,若因此致人死伤,应课以连带责任。
草案条文参考国内“会计师法”、“医师法”等专业证照人员法规对于借牌行为的规范,
并参考刑法关于业务过失致死的刑度,提出修正。违者最高处五百万元罚锾;若因其借牌
行为致人受伤者,处三年以下徒刑;致人死亡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根据行政院提出的“建筑师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虽大幅增加法规完善,但对于借牌行
为并未课以罚锾或刑责,仅将“建筑师事务所”纳入相关规范。
http://goo.gl/hUfNJY
作者: adsl30172 (keyman)   2016-02-28 11:05:00
在野正常运作了!推
作者: kumabartho (kuma)   2016-02-28 11:06:00
终于想到要做事惹
作者: CYL009 (MK)   2016-02-28 11:07:00
要死人才有罚则喔 @.<
作者: xdaymonx99 (xdaymonx99)   2016-02-28 11:08:00
感觉要有伤亡才有刑责 太轻了
作者: WeGoYuSheng ( ♂开启另一扇薇阁的门♂)   2016-02-28 11:08:00
醒了喔?
作者: kuro (支那啃民党 凸 ̄▽ ̄凸)   2016-02-28 11:09:00
[@﹏@] 致人受伤者,处三年以下徒刑;
作者: wa79997 (wa79997)   2016-02-28 11:09:00
以前不用现在才在用 非要被换下来 才做事
作者: w76530   2016-02-28 11:13:00
500万四年半,好怕喔....
作者: mycattells (kaku)   2016-02-28 11:18:00
四年半算重,钱都领饱了吧?
作者: MadeTW   2016-02-28 11:19:00
终于学会说人话了...早学会今天就不会这样了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2-28 11:20:00
看吧 果然该让国民党在野 超尽责的
作者: DIDIMIN ( )   2016-02-28 11:26:00
药师,会计师要不要也顺便查一查
作者: GABA (asdf)   2016-02-28 11:26:00
要严抓吧
作者: James0707   2016-02-28 11:32:00
kmt回神啦
作者: ericleft (呆鹅误我一生~~)   2016-02-28 11:33:00
建议所有的师字辈都要加重刑法刑责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6-02-28 11:36:00
向这么轻的罚则 有什么用呢?
作者: jennywalk   2016-02-28 11:37:00
所有的高考专技人员借牌都要重责吧?
作者: reil (REIL)   2016-02-28 11:56:00
借牌本来就是违法,政府不管还要推拖
作者: Subaudition (弦外之音)   2016-02-28 11:59:00
一堆职业都有借牌 真的要管的话全都查一查吧
作者: L78G (DirtBerg)   2016-02-28 12:02:00
只罚500万 ,果然是没用的k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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