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urma (安安)
2016-02-22 10:09:22前文恕删
这我知道
15岁以下孩童不赔(死亡给付)的立法精神是为了保护15岁以下的孩童。
依常理判断15岁以下不可能自己帮自己买保单,通常是父母帮买。
为了避免父母想诈领死亡保险的高额保险金,而刻意加害15岁以下孩童。
(基于道德危险防阻考量,于法令上限制未成年人投保。)
另外,若是被保险人于15岁之前就死亡。
因为不赔死亡给付,所以已缴保费是加计利息全数返还。
若稍微了解一下保险的法规,就比较不容易随者霉体的耸动标题起舞。
这案例并不是保险公司故意刁难之类的,法律就这样订。
另外本鲁并非保险从业人员,不要战我,谢谢大家。
大概是这样
作者:
Marty (DNA探针)
2016-02-22 10:12:00可见法律不周全 没有排外条款 不过恶法亦法 大家乖乖遵守唷
作者: citywind (~~~~~~鲶鱼~~~~~~) 2016-02-22 10:12:00
没考虑到天灾这项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6-02-22 10:12:00
这根本常识 前篇推文真的平行世界
作者: citywind (~~~~~~鲶鱼~~~~~~) 2016-02-22 10:13:00
恶法就要督促立委修法,不是放著不管
作者:
kgh (恩~~~)
2016-02-22 10:13:00印象中早期还是最高赔付200万...现在是干脆不赔喔XD
作者:
F93935 (帥氣å°æ›¸ç”Ÿ)
2016-02-22 10:14:00你拿小孩两百万是要干嘛,赚钱的心态还是养小孩回本心态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16-02-22 10:14:00道德风险可以修法来改变啊,杀未满15岁的小孩判死刑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16-02-22 10:15:00根本也不用除外,1.未满15岁小孩投保这种险,要他年满20岁才能领,也就是小孩万一1岁因意外死亡,也要20年后才能领
作者:
F93935 (帥氣å°æ›¸ç”Ÿ)
2016-02-22 10:16:00寿险是主契约,没有买主约怎么买医疗附加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16-02-22 10:16:0020年太夸张,10年好了,然后杀未满15岁的判死刑,看看还有没
作者:
Lawleit (大员郭奉孝)
2016-02-22 10:16:00不会买医疗主约喔?
前篇让我傻眼的是八卦乡民平常超爱酸保险 结果连这点常识都不懂
我是觉得 真的不要小看人性的黑暗面 就算20年也一样
作者:
kgh (恩~~~)
2016-02-22 10:21:00酸的 都是酸业务..
作者:
kgh (恩~~~)
2016-02-22 10:22:00是真的不要小看两百万..小孩子保费相对便宜 缺钱的什么都会做
作者:
kgh (恩~~~)
2016-02-22 10:23:00没办法 保险业的群体太大 优良从业人员比例低的不像话阿XD
其实查查这除外条款出现之前的案例 就会觉得人性真可怕
作者:
nixon (为人民币服务)
2016-02-22 10:30:00当时设200万是供丧葬费用风险啊
作者: ALENDA 2016-02-22 10:41:00
当年的社会事件父亲连杀好几个亲生或是过继的子女然后诈领保险金,难道大家都忘了?整天社会新闻一堆恶心虐童的父母,这条若过了谁晓得那些人会不会动脑筋到小孩身上
全世界先进国家的保险公司都没这规定,台湾独步全球保险公司明明可以严格把关审核,拒绝可能发生道德风险的保单,台湾政府却把这风险丢给一般民众投保人
作者:
Ethric (. .)
2016-02-22 10:47:00这种顶多只赔法定丧葬额一半而已,6x万吧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6-02-22 10:50:00
保险公司只有在赔钱的时候才会严格审核 这不是常识吗之前什么157岁才能领回保费的神保单 大家都忘了吗
作者:
Philcat (a cat)
2016-02-22 11:38:00这哪是恶法
作者:
wadeheat (wadeheat)
2016-02-22 11:41:00推文长知识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2-22 11:45:00这法就是因噎废食 目前根本没人受用过这条法失去保险真正的意义 为了少数案例设这法实在没必要该改善的是其他的地方 不应该是限制其他人所换取不过到时应该又会有人主张就是因为立法才没人敢这么做这实在是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