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tt9999 (ptt999)
2016-02-19 11:18:25请问大家觉得小女孩可以合法作爱的时间应该订在哪时候
现在定16岁
但是许多人在12-13岁就已经做了
那等于是这法条逼着男生犯法
那如果要修法 最好有人能去鼓吹时代力量推动
那小女孩最好能改到几岁就可以合法作爱呢? 当然如果被抓到就是公诉罪侦办
才能有效防堵
个人觉得15岁
※ 引述《GoNow (狗脑)》之铭言:
: 苹果日报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219/798852/
: 懵懂少女献身大哥哥 吃官司判6个月
: 2016年02月19日10:43
: 余姓男子(33岁)透过网络游戏结识国中少女小玲(化名),两人认识半年后
: ,进而交往,小玲到宜兰找余并过夜,期间余见其年幼,竟与她发生性关系5次
: ,小玲的老师事后察觉有异,访谈后得知此事报案,历经法院审理,余获判有
: 期徒刑6个月。
: 有窃盗、诈欺前科的男子余儒维,2012年底透过网络游戏“唯舞独尊”与小玲
: (18岁,案发时15岁)认识,两人认识半年后,小玲趁著放暑假,在2013年7月
: 前往宜兰找余并在其租屋处发生性关系,一夜共2次,事隔2、3天,小玲又到宜
: 兰市找余,两人一夜间再次发生关系3次。
: 事后,学校老师与小玲访谈时察觉此事并通报警方。余男坦承确有此事,法官
: 审理时认为,余与小玲前后共性交5次,但属接续犯,各属单纯一罪, 前后共
: 两罪,犯意各别,行为互殊,分论并罚,且余为累犯。
: 法官认为,余在网络上结识小玲,竟对情欲懵懂之年幼少女为性交行为,对成
: 长中少女之身心造成伤害,考量其于犯后坦承犯行之犯后态度等一切情状,各
: 判3个月、4个月徒刑,应执行有期徒刑6个月。(林泊志/宜兰报导)
作者: jw0311 (冷心冽情) 2016-02-19 11:19:00
7岁就可以了咦?不对,我怎么直觉反应就说出真心话?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6-02-19 11:19:00在美国有的州可能判你关到死喔 ~ 台湾算起来判很轻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6-02-19 11:20:00所以台湾是萝莉控的天堂?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6-02-19 11:20:00警察先生 就是这个人
作者: eqmblcor (咖小) 2016-02-19 11:22:00
台湾都是萝莉控当国父了 萝莉天堂不意外
作者: moonfox08 (苍月狐狸) 2016-02-19 11:22:00
1F你…
作者:
lolic (lolic)
2016-02-19 11:25:0010
作者: stu55yy (菲亚斯里奈) 2016-02-19 11:25:00
15岁珍宝(咦?
作者:
tudou5566 (tudou5566)
2016-02-19 11:25:00比照祖国日本啊 13岁 台日友好
作者:
Cyclo (Cyclo)
2016-02-19 11:25:00一楼.......
作者:
twolight (两两两两光)
2016-02-19 11:26:00十五国中还没毕业很雷,十六高中差不多开始准备负责了
作者:
Yui5 (唯控)
2016-02-19 11:26:00北欧国家记得是14岁合法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6-02-19 11:26:0014岁差不多啦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6-02-19 11:27:00十五岁?之前有人支持12岁,我还支持有月经就可以干砲了
我认为顺其自然 青春期到开始发情就可以了 取个平均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6-02-19 11:28:0014岁合理啊,而且北欧14岁?这样也算潮阿学习北欧耶
作者:
KSJN5566 (优文连发我不停歇)
2016-02-19 11:29:00嘉玮 你...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6-02-19 11:30:00QAQ
作者:
fakm (法肯)
2016-02-19 11:34:00欧洲大多13~15就合法了 以现代发育与教育本就该下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