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luebugi (布鲁布吉( ̄﹀ ̄))
2016-02-07 11:28:59※ 引述《peter308 (pete)》之铭言:
: 最近看了一下舆论
: 感觉已经有人在带风向
: 就是预先在替"放弃南海11段线"做合理化的论述准备了
: 这是1945年以来中华民国从日本二战战败接收而来的国土
你确定?
你读过宪法吗?
根据中华民国宪法第四条,
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
请问同盟国与日本在1952年签署旧金山和约以后,
中华民国那年? 经过哪次国民大会之决议,
正式依宪法程序把南海某岛屿甚至台湾本岛划入领土的?
: 合法性是毋庸质疑的
那就请回答上面的宪法领土问题
: 谁去丢掉这些国家的土地 谁就应该被谴责
: 这应该是全民的共识 不是吗??
看你愿不愿意依法治精神处理领土问题了
不然就像强国人一样,
只要看到喜欢的土地,
就随口嚷嚷这是中国自古神圣不可分割的领土,
连嫦娥奔月的传说都可以拿来当作月球属于中国领土的依据。
: 如果谁去把太平岛和11段线卖掉
: 那要怎么保证日后台湾本岛不会也被牺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