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时代力量 【究责NCC 投审会勿放水】

楼主: su43123 (无与伦比美丽的妳)   2016-02-04 11:54:13
FB卦点说明:中嘉案应让新政府决定,远传若违规仅能罚款无法撤照(正体中文 20 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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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内容:【究责NCC 投审会勿放水】2016.02.04
时代力量党团总召徐永明表示,这场记者会主要是针对中嘉案,第一是针对NCC提出批判
,违反党政军退出媒体,过程不够严谨。第二是本案即将进入投审会审议,昨日已与行政
院提过,我们希望院本部能提出立场,讨论的时间、凝聚社会共识的时间能够延长。
台湾数位汇流发展协会理事长吴世昌表示,针对中嘉案有两部分,一是针对NCC表示远传
无投资,但几乎九成的媒体的报导都表示是远传入主中嘉,只有NCC不承认。NCC在附负担
条款内禁止远传参与实际上的经营,但若无法达成附负担,NCC却只表示继续观察,未来
对于附负担的监督也是丢给未来新的政府新的官员,做法是否适当仍要斟酌。
吴世昌强调中嘉是全台最大的系统业者,涵盖的系统频道众多。而徐旭东的风评不佳,掌
握系统业者是否会影响舆论对他的报导,这要请主管机关多加考量。
吴世昌提出一份协会委托针对NCC通过中嘉案的民调,对于中嘉案是否交由新政府处理,
有68%的民众同意。68.8%的民众认为NCC在开议前通过中嘉案不适当,有76.2%同意重新审
查中嘉案的民众。这份民调可以看出,民众对于中嘉案应该交由新政府重新审理有很高的
共识。
台大电机系教授林宗男表示,NCC在年前匆忙通过中嘉案并购非常不恰当,立院今年在上
一个会期结束前有在推广电三法,内有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分组付费。NCC列给中嘉的20
多个附加条款,其实都是空话,条件内没有一个要求中嘉应该力推分组付费。分组付费的
方式可以将僵尸频道给消费者检验,若没有通过则退出。NCC没有要求中嘉力推分组付费
明显放水,是背叛消费者权益。
林宗男认为,是否有达到条款的标准是交由中嘉自行回报,严重放水。林宗男谴责,NCC
在治理有线电视的过程,没有将系统台的长期垄断问题加以解决。林宗男呼吁,经济部投
审会应该加以否决远传并购中嘉案,展现行政机关对于国会的尊重。
台北科技大学智财所助理教授江雅绮表示,此案申请书中,远传购买公司债177亿,NCC对
于投资与债权人之间的狭议解释,是否代表为党政军条款开大门,大开以后其他案子是否
比照办理呢?江雅琪认为,重大媒体并购案皆应考量公共利益、言论是否垄断与寒蝉效应

时代力量党主席黄国昌强调,实质上入主中嘉的是远传,只有NCC不知道,大家都知道附
负担是笑话,之前若出现不履行的状况,NCC皆无撤销例子。目前最后的审查机关就是投
审会,投审会全部委员请认清现在所要担负的历史责任,绝对不准放行通过这个并购案,
这里所有委员都是马政府次长级的人物,不是政务次长就是常次,不知道能有多少期待,
但有两位台北市政府与高雄市政府的官员可以期待,希望台北市与高雄市两位委员不要缺
席不要请假。
黄国昌呼吁投审会将此案交由新政府决定,并表示对于现在NCC委员不会期待,希望等8月
的NCC新委员新上任可以依法撤销。黄国昌希望,所有媒体与民众能注意此事,我们不能
再被投审会突袭,也希望投审会不要让外资进入我国,协助无良商人回避法规范,也不要
逃避责任,不要说NCC通过投审会就通过,这是时代力量未来的要求与共识。
徐永明总结说明,针对NCC表示,“远传在此案是以债权人方式持有,并没有触犯相关法
规”的说法,根据《证交法》第六条相关条文推论,“公司债券”也属于投资范畴。因此
,远传公司以认购公司债的方式,实属违反“党政军条款”。徐永明说,没有把中嘉案挡
下来,时代力量不会停止,也希望未来反媒体垄断能够法制化,这是时代力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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