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毒3台犯 印尼判死定谳 法务部:尊重印尼司法判决
中时电子报作者胡欣男、萧博文、魏嘉瑀╱台北报导 | 中时电子报 – 2016年2月2日 上
午5:50
中国时报【胡欣男、萧博文、魏嘉瑀╱台北报导】
3名台湾人运毒至印尼,上月20日遭印尼最高法院判决死刑定谳。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
昨表示,对印尼司法判决予以尊重,至于是否仍有其他救济途径,刻透过外交管道积极争
取。外交部长林永乐也说,外交部会照顾国人权益,但也要尊重当地的法令规定。
刑事局指出,这3名台湾人分别是63岁的罗至诚、41岁陈嘉伟与46岁王安康,其中罗、陈
还是毒品与诈欺通缉犯。3人疑因汽机车窃盗集团而结识,为捞运毒横财,由罗找另2人,
在2014年透过小三通到厦门,疑似在大陆取得毒品,再从香港飞往印尼,于雅加达机场被
海关查获持有2.3公斤安非他命。
警方查出,罗至诚是桃园人,有60多条前科,包括窃盗、毒品、诈欺、伪造文书等,还曾
是汽机车窃盗集团成员,犯行遍布全台,现为金门地检署发布毒品通缉犯。
至于共犯陈嘉伟,是高雄人,现因诈欺案遭通缉,另名男子王安康,则曾有窃盗、枪砲、
毒品、抢夺等前科,桃园南区各分局都曾抓过他。
刑事局发现,台、印两地毒品交易频繁,国人近年涉嫌夹带毒品至印尼被逮已逾10人,双
方上月还在印尼合作查获市价20亿台币的1.7公吨大麻,怀疑是台籍毒枭牵线。
据了解,运毒的国人在印尼遭查获判死刑,罗等3人应是首桩。此外,目前有30多名涉及
毒品交易的台湾罪犯被关押在雅加达、中爪哇等监狱,其中刑期最长的3人是在2013年被
判无期徒刑。法界人士指出,过去涉嫌运输毒品遭判死主要是在中国大陆,依我《毒品危
害防制条例》规定,运输安非他命等第二级毒品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无死刑规定,刑度较印尼法律低。
法界人士直言,尊重他国司法判决是国际社会重要游戏规则之一,面对国人在他国犯罪受
刑事处罚,我国难以置喙,而澳洲曾为遭印尼判死的澳洲公民求情,但印尼不为所动;同
理,我国对印尼判决国人死刑,难有翻盘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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