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骑士疲劳恍神自撞不治 货车司机遭送办

楼主: jasonshieh (聪)   2016-01-27 11:51:38
那些笑人家文盲秀下霰,说依法就是这样办理
又听进不去其他人的疑问声音,你这样跟马英九有什么不一样
警察遇到事情要处理,要移送,我懂
检察官负责判定有没有起诉的必要,我也懂
我他马的不懂的是为什么要加个"罪嫌"
就一个已发生的事实描述,记录成"有车祸,一人死亡"
这样子的方式不行吗?
之前就已经讲过这是文理组的思维差异,一个追究责任,一个解决问题
偏偏法律又都是不会有文盲的文组定的
我之前的文章问了,问了这个问题,没有来回答阿
不是呛人呛得很开心吗?要有所本阿
基于什么道理,原则,理论,我们一定要加个"罪嫌"才能把人移送
我求知若渴耶,回答我啊!
作者: sionxp ( )   2016-01-27 11:56:00
先来吃饭 等等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6-01-27 11:58:00
那是因为你断句的问题,正确来说是“业务过失致死罪”嫌嫌: 本义:疑惑,怀疑而有可能性
作者: jackal9400 (RoLL)   2016-01-27 11:58:00
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罪责
作者: BlueMelody (☆深蓝色旋律★)   2016-01-27 11:59:00
有没有人可以帮我解释一下这篇在讲什么
作者: Syffence   2016-01-27 12:00:00
我跟你想的一样
作者: BlueMelody (☆深蓝色旋律★)   2016-01-27 12:00:00
所以我们不应该基于有嫌疑将当事人移送起诉吗
作者: CockyDick (CockyDick)   2016-01-27 12:00:00
师爷给我翻译翻译
作者: Anzar (是一只安萨)   2016-01-27 12:00:00
就写这篇的人看不懂断句然后抓着错误的点大怒吧
楼主: jasonshieh (聪)   2016-01-27 12:01:00
蓝蓝大,你就是我前两句再说的人,你有办法解释更清楚再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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