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有年终奖金的八卦吗?

楼主: Kawasumi (大后悔时代です)   2016-01-26 11:42:52
※ 引述《LyoBei (刘 备 , 字 玄 德)》之铭言:
只想回一下“年薪至少13个月”这回事到底对不对
劳基法23条
工资之给付,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按月预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发给二
次;按件计酬者亦同。
雇主应置备劳工工资清册,将发放工资、工资计算项目、工资总额等事项
记入。工资清册应保存五年。
基本工资
民国103年9月15日发布,自104年7月1日起实施,
调整基本工资为每月20,008元,每小时120元。
“定期”好像没有人说非得“固定几天一次”才算定期
你可以解释成每月15,25各发一次就算定期了
加上翻遍劳基法条文,工资规定并没有提到每双周如何如何
也没有提到一个工作月=四周
所以我觉得“每月发薪两次”跟“双周薪制”
不可混为一谈
也就不会有年薪至少13个月这回事
: 八卦就是 年终奖金在台湾这种违法月薪制泛滥的地方
: 根本就是一种朝三暮四(没错你没听错,月薪制其实严格上并不算合法。)
: 劳基法第23条
: 工资之给付,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按月预付者外,
: 每月至少定期发给二次;按件计酬者亦同。
: 言下之意就是:你要用月薪制?好,那除非是员工有特别这样要求
: 或你是预先支付薪水(每个月还没工作就先把薪水付清,所以理论上不该需要打卡)
: 所以目前业界常见的上班打卡、该月底或下个月初领上个月工资之月薪制。
: 严格来说通通都违反劳基法。
: 再说,每次发放的期间要固定 (定期)
: 每个"月"(行事历上的月份1~12月)又都至少要发放两次的话
: 实务上要可行至少就该是双周薪制!
: (别说什么半月制15天发一次...这样会因为大小月问题每个月不一定两次)
: (每月固定几号几号发放也没办法,因为这样两次间隔时日会不断在14~17天震荡)
: 而魔鬼藏在细节里,365/7 = 52 周
: 以双周薪制来说 毫无任何奖金情况下 一年会领 52/2 *1/2 = 13个"月" 的薪水
: (此处的"月"是指工作天计量的月,也就是4周28天的意思)
: 但若是以现在我们这种不完全合法,莫名其妙的月薪制呢?就很妙了...
: 一个月算四周 一年12个"月" 只领了4*12 = 48周 的薪水
: 看出来了吗?现行月薪制,把行事历上的月分、和工作天单位的月混为一谈
: 但事实上行事历月份除了二月,每个月都是30~31天,
: 都比四周多一点,但在目前月薪制下却全都统一视为四周
: 一年下来实际上只计算了12个28天,比双周薪制整整少了快一个月份量的薪水!!
: 而这少掉的一个月,再混在年终奖金的方式鱼目混珠"还"给你,老板们却说成是福利?
: 现在你明白为啥常听老一辈说"年终奖金怎样也得要至少一个月"了吗?
: 因为这一个月份的"奖金",实际上根据法令,根本就是公司欠你的!!
: 明明是常态性薪资的一个月薪水,却被不合法月薪制的计算方式偷掉,
: 到年底却又改成非常态性薪资(aka福利),用不对的名目"还"给你,却还说是福利?
: 别忘了,一旦被算去非常态薪资,老板想找什么借口不发给你都可以,也拿它没辙。
: 更何况,一整年下来拖欠/摸掉一个月薪资,所造成的时效性损失都还没算进去呢?
: 不要再认为年终奖金是什么福利制度了
: 因为事实上只是一种朝三暮四兼行事不严谨的文化陋习
: 该给的跟奖励的 制度内的跟制度外的 根本不该这样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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