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淫人妻女还灭口 杀人犯性侵有罪仍免死

楼主: SmithPLVS (埔笼工史密斯)   2016-01-13 11:36:18
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淫人妻女还灭口 杀人犯性侵有罪仍免死
3.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许姓男子性侵同居女友的18岁女儿要求撤告被拒,5年前竟杀人灭口还假装少女自
戕,因法官认为许男有教化可能,杀人部分判处无期徒刑定谳,但性侵部分侦审一波三折
,检方原起诉许男性侵少女517次,全判有罪,后来发现唯一一次有证据的犯行未合法起
诉,全被撤销,监察院还因此纠正本案检警单位,经检方重新起诉,最高法院今依强制性
交罪判许男4年徒刑定谳。
判决指出,受害少女从1998年起跟着母亲离家与许男(60岁,服刑中)同居,后因母亲在
2010年上吊身亡,少女隔年9月回家找父亲同住,并报案指控2006年13岁起遭许男长期淫
辱。
许男屡次央求少女撤告被拒,同年11月26日趁少女父亲出门上班,强闯民宅掐昏少女再以
机车煞车钢线绞杀,把钢线另一端绑在床柱上,让少女呈现半坐半斜躺姿势,假装自缢身
亡,但被检警识破诡计,9天后落网。
一、二审认定许男预谋杀人,将少女当成“架上鹅肉、猎到的白鼻心(果子狸)杀害”,
心性凶残、泯灭人性,均依杀人罪判死。一审另认定许男涉性侵少女517次,共判刑2496
年,二审将516次性侵以证据不足为由改判无罪,仅最后一次犯行因查扣混有许男与少女
体液的卫生纸团佐证,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
但最高院除指摘一、二审判死理由草率,将杀人罪部分发回更审,更以二审所判的第517
次性侵未经检方合法起诉,直接撤销,回到从未起诉的原点。更一审仅审理许男杀人部分
,因许男认罪,加上他是少女生前主要照顾者,曾买房子要安置少女,更一审认为许男“
有善与恶的两面,并非永无教化的可能”,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最高院去年2月维持更一审的杀人罪判决定谳,许男已入监服刑。检方从媒体报导才得知
性侵部分的起诉不合法,赶紧重新侦办起诉补破网,一、二审都依强制性交罪判许男4年
徒刑,最高院今维持原判决定谳。监察院认为警方调查本案性侵部分疏于采证,检方甚至
没注意到未合法起诉性侵被最高院撤销,去年9月3日通过纠正侦办本案的检警机关。
(黄哲民/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goo.gl/5STzdZ
5.备注:
真●人渣
判刑24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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