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niuscheung ("萌"是一种原罪)》之铭言:
: 新店公办都更涉图利? 新北市府澄清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562557
: 自由
: 2016-01-05 21:36
: 〔记者赖筱桐/新北报导〕立法院民进党团今天召开记者会指控,新北市政府在新店行政
: 园区的公办都更案,市府只分到23户,建商冠德建设却拥有250户,分明图利财团。对此
: ,市府发表声明澄清,全案依都市更新条例办理,没有图利。
: 立委段宜康质疑,冠德原先1坪土地都没有,参与都更后分得250户住宅、235个车位,而
: 原本最大地主新北市政府只分得18户办公室、住宅5户。他质疑,该案公有地占96.4%,为
: 何要用公办都更出卖公有土地?有图利建商之嫌。
: 城乡局表示,市府推动新店行政生活园区都市更新案,是依据都市更新条例办理,政府主
: 导更新促进地区发展,却被指为图利,难道要放任大面积公有土地被民办更新圈地蚕食
: ?
: 城乡局解释,本案目前在审议程序,市府秉持公共利益严格把关,指控者因为对都更法令
: 不了解,一而再、再而三误导民众,市府呼吁勿以不实造谣混淆视听。
: 备注:
: 总觉得好像美河市
当初新北市政府招商简报:
http://www.planning.ntpc.gov.tw/web66/_file/1691/upload/File_Download/1001206shindian.pdf
关于此案资料应该如冠德建设官网上所公开:
http://www.kindom.com.tw/index.php?target=redevelopment-case-detail.php&sn=7
标题 新北市新店区行政段645地号等21笔土地都市更新事业计画案
个案主旨说明 新北市第一件行政园区都市更新案
实施者与规划团队 实施者 冠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规划 弘杰不动产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 上圆联合建筑师事务所、丹下都市建筑设计事务所
鉴价机构 瑞普国际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泛亚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信义不动产估价
师事务所
其他
案情概要 所在地 新北市新店区
面积 12003.90平方公尺
使用分区 行政园区特定专用区
实施方式 权利变换
权利人 新北市、中华民国、中华电信等10人
其他
权利变换计划书公展版:
http://www.kindom.com.tw/images/renew/40.pdf
http://www.kindom.com.tw/images/renew/41.pdf
http://www.kindom.com.tw/images/renew/42.pdf
http://www.kindom.com.tw/images/renew/45.pdf
本案总面积12003.9平方公尺约为3631坪
新闻里面写公有地占96.4%,但后面却写新北市政府分回18户办公及5户住宅
其实公有地不代表全部是新北市政府的(中华电信已经民营)
权利人那栏里面写了,所有权人应该是新北市、中华民国、中华电信等10人
而属于新北市政府的土地如图示
如果是说新北市"政府"则为3087.43平方公尺约占25.72%
如果是说新北市的则为7596.94平方公尺约占63.28%
(我自己压计算机的可能会按错)
*重点是这比例不能拿去更新后价值直接算
更新后还要扣除共同负担后才可以计算
而且计算的比例不会直接以土地占比来看
要由估价师依每块不同土地的状况去估价
但是条件差不多的话比例大致上就会是这样
更新后土地使用及建筑计划
一、 土地使用计画
本更新单元土地使用分区为行政园区特定专用区,法定建蔽率 50%,容积
率 300%,本案总基准容积为 12,003.90 ㎡×300%=36,011.70 ㎡(10,893.54
坪)。
申请容积奖励后土地使用强度
奖励后总允建建筑容积=基地法定容积+都市更新容积奖励+土管奖励+
社区公益设施免计容积
=36,011.70 ㎡+16,612.64 ㎡+10,803.51 ㎡+452.61 ㎡
=63,880.46 ㎡
二、 建筑兴建计画
本案更新后预计兴建二栋地上 32 层,地下 5 层之钢骨钢筋混凝土造之建筑
物,更新后总户数为 286 户,以 103 年 12 月新店区平均人口数 2.44 人/户计算,
本案住宅栋户数 239 户、店舖户数 5 户、办公栋户数 36 户、一楼中华电信服务
中心 1 户及国民运动中心 5 户,预计容纳人口数(以住宅计)为 239×2.44 人/户
=583.16 人,各栋之兴建计画详述如下:
1、住宅栋为地上 32 层地下 5 层,容纳户数为 239 户。
2、办公栋为地上 32 层地下 5 层,容纳户数为一楼中华电信服务中心 1 户、办
公 36 户及店面 5 户。
3、国民运动中心建物为地上 5 层建物,容纳户数为 5 户。
4、奖励后平均容积率=63,880.46 ㎡÷12,003.90 ㎡
=532.16%
然后冠德建设分得户数如图
好像跟新闻上所记载数字不尽相同,或许有变动吧
不过可以从里面的内容中提到的
实施者冠德建设应分配权利价值里看他的分配金额为
8,389,426,183 八十三亿
而实施者之外的所有权人共可分配的金额为
10,253,743,112 一百零二亿
从权利价值里面可以得到冠德建设权利价值约占全案45.36%
内容大概是这样,如果单就都更内容的话要检视的大概是如此
重点是为什么需要找实施者这事情吧
大概就是新北市政府没钱,用找实施者都更的方式来更新大楼
但这方法就有一点点像是在卖地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