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模特儿 男判刑3月
2016-01-02 03:32 联合报 记者白锡铿/台中报导
房姓男子邀请亮丽的模特儿外景拍摄,过程中突然对她十指交扣、勾搭右肩、碰触胸部、
侧抱被害人上半身,对方不舒服提告,后来随调解赔偿损害,却又在脸书骚扰她;法官以
难认无再犯之虞,不宜给予缓刑,依违反性骚扰将他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房男(23岁)4月初,邀模特儿到一中街益民商圈进行外景拍摄,趁天色昏
黑,行至行人较少处对她十指交扣,然后勾搭她的右肩,再趁对方遭勾搭肩膀不及抗拒时
,以手碰触她的胸部两次,并突然侧抱腰部,被害人在外拍结束后报警处理。
被害模特儿证称,房男碰触她的胸部时,曾说“不要这样,我们没有那么熟”,并传LINE
给房男说牵她的手、碰胸部让她很不舒服;房男回称“我还是跟妳说声抱歉”、“我也是
有心道歉才请饮料”,对话中未否认碰触模特儿的胸部。
房男自承对模特儿有爱慕之意,如果有碰到模特儿胸部也是无心的,他承认有不礼貌的行
为,可能是在搭肩膀时不小心碰到胸部。法官认定房男对模特儿性骚扰犯行,所辩为卸责
之词,不足采信。
法官审酌,房男虽与被害人成立调解赔偿损害,但她在审理时称对方又在脸书骚扰她,她
觉得非常生气,请求依法判决,合议庭并认为房男辩称“非一定有碰触到模特儿胸部、或
故意要去碰她的胸部”,无从看出他有真诚悔悟,难认无再犯之虞,不宜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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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一定不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