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yayay (当老鼠爱上猫,鱼怎会知道)
2015-12-30 10:44:48FB连结:https://goo.gl/amFTWP
FB内容:
警察不慎枪杀了窃盗通缉犯,法院判刑(用业务过失致死易科罚金喔,不是“正确的”伤
害致死。伤害致死可以科处无期徒刑的),几乎所有的人都说法官是孔融(除了无意义的
让梨外,什么都不懂),但是很少人站在被杀的那个人的立场去想想这件事情到底有没有
错。
没错,被杀的是通缉犯(空穴不来风,被通缉了,怎么可能不会是坏人),不是我们一般
人。没错,万一作为好人榜样的警察受伤或死了怎么办(虽然看影片,似乎警察是没有受
伤或死亡的危险)。
所以说啊,你最好不要被警察视为坏人,不然....。搞社运的学生,全给我死光光。窃盗
嫌疑犯都可以往腿上给一枪了。窃国的社运学生,怎么可以饶恕。
作者:
notea (QOO)
2015-12-30 10:46:00不意外
作者: p123yt 2015-12-30 10:46:00
他难得白话又中肯
作者: Crauser (Crauser) 2015-12-30 10:46:00
看不懂这逻辑
作者:
regeirk ( )
2015-12-30 10:47:00留言有解释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见)
2015-12-30 10:47:00击毙学匪 乡民称善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12-30 10:47:00这些法律人无不例外 全部连结到学运 真的是神逻辑
作者:
iam0718 (999)
2015-12-30 10:47:00法律人不意外
作者:
yyff 2015-12-30 10:47:00反面思考没有不对,只是法官说怎不射轮胎,岂不好笑,当人人
作者:
ccclaz (ccclaz)
2015-12-30 10:47:00第三段把自己格调拉低了 攻击马英九干嘛
作者:
qsxwdc (Moo)
2015-12-30 10:49:00社运学生何时窃国了?造反了吗?
作者:
saint01 (圣灵衣)
2015-12-30 10:49:00窃国的社运学生? 系勒工三小
作者: Crauser (Crauser) 2015-12-30 10:49:00
第二段和第三段前面这中间是发生什么事...看不出是反讽啊
作者:
yyff 2015-12-30 10:50:00他只是反讽啦,这他的说话方式,他是支持学运的
作者:
polor (波罗儿)
2015-12-30 10:50:009.2真的是逻辑太差 语无伦次
作者:
easyfish (easyfish)
2015-12-30 10:50:00风向错误
作者: pprisa (AASKA) 2015-12-30 10:50:00
学生如果窃国了 那请问现在总统是谁?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12-30 10:50:00刑法学者不意外 刑法学者也是有上帝视角的那种族群
=== 不就是“正当防卫”的最小侵害选择… ===
作者:
stun991 (无我渡苍生)
2015-12-30 10:51:00有这种法律教授..... 难怪恐龙法官一堆
作者:
qsxwdc (Moo)
2015-12-30 10:52:00硬要把窃盗跟窃国扯一起,程度真高
作者: xx204zxx 2015-12-30 10:52:00
所以一般正常人 看到警察 会跑 会抵抗? 到底要怕啥
作者: Crauser (Crauser) 2015-12-30 10:52:00
可是第二段懂意思,第三段突然说最好不要被警察当坏人,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12-30 10:52:00用上帝视角下判断当然很容易 你怎么不打这里 怎么不打那里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12-30 10:52:00PD一个钓竿往前 XDD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12-30 10:53:00怎么不选最小侵害 干你娘一两秒间就可能会被扫到
作者: Crauser (Crauser) 2015-12-30 10:53:00
然后提到学运。但不太懂通缉犯怎么和学运学生做连结??
作者: msekili 2015-12-30 10:53:00
程度不好的 会看不懂 XDDD
反正PD本来就是出来挺法官的 没拿过枪的教授当然出张嘴
作者:
visda (cano)
2015-12-30 10:54:00你以为是打电动?
作者: Eric0204 2015-12-30 10:54:00
那就禁止佩枪吧 反正鸽子素行不良者也不少
作者: howard83715 (醉月羽觞) 2015-12-30 10:54:00
上帝视角看世界,无言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12-30 10:54:00刑跟罪责论断中间还有他妈行为人的期待可能性好不好
最行 事后看没有危险 问题你当下离车那种距离+忽然加速
作者:
jerrywin (正义中肯柯文哲)
2015-12-30 10:54:00全面支持通缉犯去李茂生家躲
作者:
Darko 2015-12-30 10:55:00推文测智商,看不懂的建议加他fb多研究研究他的语法
然后拿学匪来反讽一下以为就能获得吱吱的支持 问题根本两回事 学运可不会对警察有立即的生命威胁
作者: Crauser (Crauser) 2015-12-30 10:56:00
糟糕,要去测智商了(抓头)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12-30 10:56:00会信刑法学者的人智商才低落 通常支持秒退
如果今天有学运份子开车冲撞员警遭击毙 我相信就算是吱
作者:
qsxwdc (Moo)
2015-12-30 10:56:00反正法律问题只要硬扯政治就会有吱吱推~
作者:
iam0718 (999)
2015-12-30 10:58:00法律人老是用上帝视角 而且不少法律人会拿学运说嘴
总之 这种判决出来无疑是在鼓励警察进行消极无意义的执勤 国家给警察高于一般公务员许多的薪水 法院却用判决鼓励警察不要冒险犯难 可悲唷
作者:
FallRed (落红)
2015-12-30 11:00:00李茂生自己说过 因为习惯用日文写文章 所以中文文法有时会怪怪的
美国警察当街打死疑犯(连通缉犯都不是)许多直接无罪
作者: howard83715 (醉月羽觞) 2015-12-30 11:01:00
每次法律相关议题他的想法都异于常人,只能说恐龙法官也是教出来的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12-30 11:04:00就是个刑法界的邱毅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12-30 11:04:00这个人~哼哼
作者:
iam0718 (999)
2015-12-30 11:04:00也不是异于常人 因为他是从法律的层面看 之前勒杀小偷我也问过认识的法律人朋友 他的见解我想常人也是不能接受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12-30 11:05:00嘴上谈的纸上谈兵....一线人员活该死好所以啊法律人误国! 乱源! 无误啊~不事生产
作者: Crauser (Crauser) 2015-12-30 11:06:00
抱歉,但我还是不懂...这次案件被打的是通缉犯,所以觉得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5-12-30 11:06:00结果通缉犯逃了继续害人,被害者何其无辜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12-30 11:07:00建议是往后警方把这些问题都推给法院
作者: Crauser (Crauser) 2015-12-30 11:07:00
法院判决太扯,但教授可能是想提判决依据之类的,但怎么拿社运学生比喻??一个是通缉犯,一个是平凡人,这样比喻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12-30 11:08:00什么道理是一线人员替你坐在后面的毯这些东西然后后面有
作者: Crauser (Crauser) 2015-12-30 11:08:00
好像哪里怪怪的??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12-30 11:09:00人在那边指东道西 重点是他们永远就是在那边
作者: howard83715 (醉月羽觞) 2015-12-30 11:14:00
老实讲光看法官认为应该打轮胎就知道法律人都什么样之前心肌梗塞熬不过10分钟出租车车程的病人,法官认为要等半小时等救护车到再送医院
作者:
balius (爱喝鲜奶茶)
2015-12-30 11:15:00那窃国的K匪是不是应该直接在脑袋上给一枪?
作者: v32767 (..) 2015-12-30 11:18:00
社运很多都被视为现行犯拘提了 开个枪过分吗?
作者: psypoorer (Fox ) 2015-12-30 11:19:00
李老师有事吗?学生有开车冲撞喔?那卖国的呢?李老师!你要先开第一枪吗?
作者: v32767 (..) 2015-12-30 11:22:00
卖国你要用什么罪 惩治叛乱条例罪吗? KMT的最爱喔
老师的意思是,当你成为被害人的时候,警察也一样对待你,你会如何?
犯罪行为人警察怎么对待你 那是执勤是否过当的问题 当你的行为已有立即威胁到员警生命安全时 你还要求警察当下可以作出超乎正常人的最小侵害手段 根本不是合理的期待
作者: a731020 2015-12-30 11:32:00
我倒觉得开枪打脚已经是最小侵害了
作者:
Alcor (墨水蓝)
2015-12-30 11:33:00窃钩者诛 窃国者侯
这次通缉犯,警察查缉的时候早知道他只是窃盗的通缉犯了
作者:
patato2 (㊣裁判杀手熊㊣)
2015-12-30 11:37:00确实无解
作者:
hyperiori (不要放弃~~就会有希望~~)
2015-12-30 11:37:00有这种老师,看来孔龙法官也只是刚好而以~~
跟是不是窃盗通缉犯有啥关系 重点是开车冲撞的行为好吗
作者: w76530 2015-12-30 11:38:00
法律人思想不意外,还能一票人围在那沾沾自喜
.............这种文章都看不懂,推文程度低得夸张
作者: nightjoker (夜晚的小丑) 2015-12-30 11:47:00
举例举超烂的,开车冲撞警察也可以视而不见
作者:
holyhelm (老鹰 鸭霸 西米露)
2015-12-30 11:50:00Zzz
作者:
jerry1103 (往者已矣 来者可追)
2015-12-30 11:51:00看乡民反应就知道推人民观审跟推观落阴没有差别
作者: lesley1012 (lin) 2015-12-30 11:52:00
他应该是在说比例原则的问题 但最后的举例容易歪掉...
作者:
Heiken (heiken)
2015-12-30 11:55:00如果在美国就不知道他会怎样讲了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12-30 11:57:00这就PD风格阿 本人应该看这篇颗颗笑
作者:
alttwin (毁容了拉干)
2015-12-30 11:59:00一群白痴乡民看不懂内文反串的点还热烈讨论,他现在应该
作者: SAsong319 (æ²™ä¹‹é ŒæŒ) 2015-12-30 11:59:00
推文这种程度 如果台湾采用陪审团制还不出事
作者:
alttwin (毁容了拉干)
2015-12-30 12:00:00笑到快中风了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龙之介)
2015-12-30 12:00:00中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