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话唬烂了 与其画大饼把整体薪资提高 不如来提提
万一企业不配合等相关惩处的配套措施呢?
你知我知独眼龙都知 在鬼岛当劳工 不只是命贱 而是贱到不知道到哪去了
不过这些都是政府相关法令的问题
特别是对劳工保护方面的相关法令 更是薄弱到不行
不给你保劳健保 或是低保 顶多就是劳动检查被抓到 罚个三倍还四倍的差额吧
对企业主而言根本就是不痛不痒
企业被处罚是一回事 但是对劳工权益的补偿 又是另外一回事
再举一个例子 被恶意解雇时 拿回来原本的薪资 本来就是应该的
但中间求助的补偿呢? 干 你不是公务员 打行政诉讼? 想多要? 慢慢想吧
光一个举证和所谓的必要流程 就先把劳工搞死了
我们多少可以知道 劳动法规是一回事 但针对企业主不执行的相关惩处配套 同等重要
烙跑的市长大人 不 请假的市长大人 是不是该提一下
万一你喊了基本工资三万块 但企业主不配合调涨 不买单时
甚至被迫接受了 但再找别的名目苛扣工资时? 你要怎么处置呢?
重点不是母法而已 相关配套的惩处 一样重要
不然用嘴巴喊 我相信乡民都会 我强力伸卡球喊 四年内基本工资30万
大家说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