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薪水的高低是以什么做为区分

楼主: victorly (七号)   2015-12-24 11:37:57
※ 引述《xxx7789 (皮皮林)》之铭言:
: 常听人家说“要提高自己的附加价值”。现在为了节省人力成本,员工都一个人当两个人
: 用!
: 刚从7-11走出来的我实在感到很疑惑,薪资的高低是以什么做为区分?
: 是以付出的劳力作为计算还是以其专业的不可取代作为衡量?
: 在上午10点闹区的711店员一个人忙的快往生,最多也领不过25K。
: 而某些立委、议员或大老板整天吃吃喝喝,领得却是好几倍!
: 看来薪水不是以付出的劳力作为衡量!
: 那以不可取代的专业来看
: 医生的薪水确实是很高,也确实难以取代,清洁队员的工作相较之下容易取代,所以薪水
: 高低显而易见。
: 在反观某些空降主管、教授、政府官员,毫无专业,却能领到高薪。感觉怪怪的......
: 究竟薪资水准到底是以什么做为衡量呢?有挂吗?
7-11纯吃茶20元是用什么标准再订的
房价那么贵是用什么标准订的
国民党那么烂赶不走是用么标准订的
顶新味全还活着
很快他们可以不用打折扣卖原价甚至涨价
一样无事
还不就法律保障他们
劳工薪资就是法律没有给予保障
才让资方订出一堆规则
检讨你有没有产值?
我检讨一贯纯吃茶成本多少可以吗?
我检讨一间房子能给我多少好处来定价在决定买不买可以吗?
不行 因为法律保障了他们 你不买他们还活得下去的能力
所以可以死守这价格直到你投降
反过来说
台湾法律让资方可以死守不给高薪公司能活着
直到你投降
让资方慢慢检讨他想给你多少钱
如果让立场平等的话
台湾定一条规则
7-11跟百姓谈合理价码
再谈完之前
资方不准买任何东西出去
看谁死比较快
7-11还不会快点接受吗
如果这样的规则不对
哪为何资方跟劳方谈完价格前
资方可以先请便宜的外劳
跟不得不接受压榨的穷苦人家
台湾的所有法律制度
不管事卖东西还是买东西
都是严重有利资方
不利劳方
这样怎么检讨东西真正价值
怎么检讨都是劳方的东西没价值
资方的东西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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