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mitex (界王)
2015-12-24 11:07:44※ 引述《yvonne10126 (透)》之铭言:
: 苹果日报
: 不满民进党公布道歉录音档 邱毅赴北检提告
: 邱毅昨回应他没听过录音档,还呛“法庭录音可以迳行散播吗?”
我找到法庭内录音录影之规定
http://ksh.judicial.gov.tw/chinese/CP.aspx?s=110&pa=10057&n=10200
第 3 条
在庭之人非经审判长许可,不得自行录音、录影;未经许可录音、录影者,
审判长得命其消除该录音、录影内容。
审判长为前项许可时,应审酌录音、录影目的及对法庭程序进行之影响,
并得征询其他在庭之人意见。但有依法不公开法庭审理或其他不适宜情形者,
不应许可。
>> 所以审判长允许录音了
第 8 条
当事人及依法得声请阅览卷宗之人,因主张或维护其法律上利益,
声请交付法庭录音或录影内容时,应叙明理由,由法院为许可与否之裁定。
前项声请经法院裁定许可者,每张光盘应缴纳费用新台币50元。
持有第一项法庭录音、录影内容之人,
就取得之录音、录影内容,不得散布、公开播送,或为非正当目的使用。
>> 哦哦 不可以散布欸
: 破解电信纪录罪、加重诽谤罪告诉。(刘冠廷、何哲欣/台北报导)
白痴 告都告错
这是违反 法庭录音录影及其利用保存办法
可是就算拿这条我想也没用
因为当事人以维护其名誉的状况下是可以提出证据的
能不能授权就不知道了
: http://goo.gl/p7syaS
: 又要再次法院认证了吗?ㄎㄎ
建议这次要邱毅签约
下次开始可以放影音 4K高画质录影
我想看邱毅怯生生 双脚微抖
然后4K高画质又可以看出假发破绽的影片
:)
高画质真棒
作者:
yschen (什么时候才能完成梦想呢)
2015-12-24 11:09:00秃头秋,不意外、臭俗辣ㄧ个,人品又低落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12-24 11:09:00直接要求他在四家无线播广告,时段1800~2100间,播一星期
作者:
aj46 (仆は君に恋をする)
2015-12-24 11:10:00昨天不是说有说最高罚则30万
作者:
Leeng (Leeng)
2015-12-24 11:10:00抱歉 我完全不会想看邱毅高画质
作者:
yschen (什么时候才能完成梦想呢)
2015-12-24 11:10:00台湾三大人品道德最低贱:马英九、猪立轮、秃头邱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12-24 11:10:00退1000万步讲,也顶多罚30万,用来看邱秃出糗,爽
作者:
Pumama (=====二等兵======)
2015-12-24 11:11:00我无所谓阿,我聚赌最多罚款三千。 公海到了没阿
这个case不觉得会罚到30万 而且他不是告这条吧
作者:
plice (咖啡馆之歌)
2015-12-24 11:12:00反正颜色正确,违一点小法没关系
作者:
sai1268 (....)
2015-12-24 11:12:00240p就够了…还省了后制打马赛克
作者:
amovie ( )
2015-12-24 11:12:00罚则很轻 就罚钱而已 比登报纸电视广告还划算
这一条没得告.如果法院认为你违规直接开罚.然后你可以走
作者:
cloudin (☁云应)
2015-12-24 11:12:00我也不想看高画质的邱毅...可以帮忙马一下吗
作者: hades14 2015-12-24 11:12:00
花30万让689万人认识一个无赖,一人花不到一元,本人还打
作者:
EAFV (流浪猫)
2015-12-24 11:13:00以下开放秃头帮秃头秋声援
作者: hades14 2015-12-24 11:13:00
算提告以助宣传,超值啊!!
作者:
cht211 2015-12-24 11:13:00被30万打脸 划算啦 爽
作者:
kensues (老子马来西亚人)
2015-12-24 11:13:00XDDDDD高画质假发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12-24 11:14:00看起来好像是当初和解条件就要求录音
楼主:
limitex (界王)
2015-12-24 11:15:00那就要找和解书来看啦XD
作者:
aoiaoi (苍井葵)
2015-12-24 11:15:00反正别人说最高罚30万 大家看他出糗 赚
作者:
angel6502 (仓木彻 TetsuKuraki)
2015-12-24 11:16:00这种咖小想告还告错罪名,难怪会把太阳花看成香蕉
作者: GustavSo (秋天的树) 2015-12-24 11:16:00
罚则是?
这次要录影不要录音了~ 有影像才知道是香蕉还是假发
作者:
teremy (乡民代表)
2015-12-24 11:17:00王定宇脸书有解释过了 DPP录音保存是和解的一部分
作者: drigo 2015-12-24 11:17:00
罚则 在法院组织法第90-4条
作者:
pierreqq (叶子上的风)
2015-12-24 11:17:00告错了之后法院才能要变DPP开的呀 笨笨der
作者: drigo 2015-12-24 11:18:00
所以现在这录音,要看是法庭里录的,还是和解当时小英的律
作者: bforest (Moon) 2015-12-24 11:18:00
30万换30年很划算啦
作者: drigo 2015-12-24 11:19:00
会被罚,但若是律师获法官允许下个人录的,那可能没问题。
作者:
LinyN (林yn)
2015-12-24 11:19:00下次要求邱毅不得戴假发,开live道歉
作者:
icion (柯柯)
2015-12-24 11:20:0030万零50元让你被笑 值得啦 而且民进党多的是律师 也许会无
作者: huamin (神的眼泪) 2015-12-24 11:20:00
民进党还谁有在Facebook上说公布没有违法。因为邱毅不认帐
作者:
Maxhuge (极巨)
2015-12-24 11:20:00这次应该要求假发拿下来录影道歉
作者:
gogen (gogen)
2015-12-24 11:22:00干林凉,死秃头,垃圾狗,无耻王
作者:
gh34163 (这。)
2015-12-24 11:22:00值得阿XDDDD
作者: momoisacow (不良牛) 2015-12-24 11:24:00
邱毅小孩 还在台湾吗 真他妈丢脸死了
作者:
mido (米豆)
2015-12-24 11:35:00可以再告一次录HD的吗
作者:
route22 (Enchante)
2015-12-24 11:36:00被告的道歉录音还不能在被告不认帐情形下公开放送有理吗?
作者:
cimic (螃蟹)
2015-12-24 11:37:00或为非正当目的使用 <= 但蔡英文他们是用来自清 算正当目的
作者:
route22 (Enchante)
2015-12-24 11:37:00已经让你小巷道歉 你竟然还在大街否认道歉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12-24 11:38:00对方反悔,还不能公开,那道歉有何意义?
作者:
pinkg023 (pinkg)
2015-12-24 11:48:00邱告的是另外一条,但为啥我就不知了,可能罚比较重?但感觉会fail
别忘了法院组织法90-4有但书:但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 定者,依其规定。 前项处罚及救济之程序,准用相关法令之规定。
作者:
pinkg023 (pinkg)
2015-12-24 11:49:00他是告别条。。。
作者:
tokyoto (东京京都)
2015-12-24 11:54:00下次要叫他把假发拿下来道歉 不然只要一戴假发就言不由衷满口谎言
作者:
jardon (综合水果汁武士)
2015-12-24 11:57:00他还是有正当目的之使用 而且那条有罚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