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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修正 大学评鉴不再是补助参考
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大学法”部分条文,删除教育部评鉴结果可作为教育经费补助及学
校调整发展规模之参考的规定,且增加评鉴应符合多元、专业之原则等规范,维护大学自
主性。
现行法规定,教育部办理的大学评鉴可做为教育经费补助参考,但因此导致不少大学过度
重视评鉴,造成大学同质化、评鉴形式化,甚至大学基层教师劳动条件恶化,教学品质不
升反降。
民进党立委李俊俋的提案说明指出,大学法一方面规定大学应自我评鉴,另一方面却同时
赋予教育部定期办理大学评鉴之权力,以评鉴结果作为教育经费补助及学校调整发展规模
之参考;如今评鉴制度已成组织怪兽,不仅偏离大学核心价值,也危害教师教学与学生受
教品质。
国民党立委蒋乃辛的提案说明也指出,删除各校评鉴结果将不成为政府补助经费参考,让
评鉴结果与高教经费补助脱钩,避免各大学过度受到评鉴牵引,失去大学自主性。
原有立委提案,增订大学评鉴结果得作为政府命大学停办之参考,及教育部得命未通过评
鉴的私立大学停办或合并,但教育部认为,大学评鉴的宗旨在于持续改善学校办学品质,
若依评鉴结果可命大学停办或整并,评鉴公平性将受到质疑,相关条文经过朝野协商,最
后未纳入修法内容。
对此国民党立委陈淑慧表示,当初关于大学整并,教育部尚未提出任何办法,在没有法源
的情况下,希望用修法补足,但教育部已于今年研拟“高教创新转型条例”,未来大学如
何整并及退场,将有专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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