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日民法“离婚女半年内禁再婚”被判违宪

楼主: kent1109 (晒红像虾子)   2015-12-17 10:22:53
1.媒体来源:
中时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217001453-260108
2.完整新闻标题:
日民法“离婚女半年内禁再婚”被判违宪
3.完整新闻内文:
中国时报【黄菁菁╱东京16日电】
日本最高法院16日判定,日本《民法》第733条“女性离婚未满6个月不得再婚”的规定违
宪。此规定自明治时代延续至今已上百年,被诟病为歧视女性的条文,首次被判违宪,日
本国会也将被迫修法。
日本冈山县的1名30多岁女性遭前夫家暴而于2008年3月离婚,碍于民法规定,她等了6个
月才与现任丈夫再婚。她认为民法的规定乃违反《宪法》所保障的男女平等,限制女性结
婚的自由,使她遭受精神上的痛苦,故于2011年向法院提诉,要求国家赔偿。
最高法院大法官寺田逸郎16日判定,《民法》中有关女性离婚后6个月内不能再婚的规定
当中,超过100天的部分违宪,但撤回国赔的请求。
日本《民法》单方面禁止女性在离婚后6个月再婚,主要是为了避免离婚后引起子女归属
的纠纷。寺田指出,现代科技有助于辨别亲子关系。
日本法务大臣岩城光英16日对此判决表示,将尽速向国会提出缩短女性禁止再婚期间的《
民法》修正案,同时已通知全国地方政府,今后女性只要离婚超过100天即可受理结婚登
记。
日本最高法院16日还有另一宗有关女权的诉讼案,住在东京的5对夫妻认为《民法》不承
认“夫妻别姓”,强迫女性婚后改从夫性的规定,乃违反保障婚姻自由等的《宪法》,故
提诉并要求国赔。经初审、2审败诉后,最高法院16日判定,不承认夫妻别姓的规定并不
违宪。寺田指出,夫妻同姓的制度在日本社会已定调,全家人同姓也有其合理性,故并不
违宪。但判决中也提及,应在国会上讨论、判断此制度。
大法庭上15名法官中仅有的3位女法官,以及2位男法官都主张不承认夫妻别姓的规定违宪
,理由女性改姓对自我认同会有丧失感,难以维持社会的信用与评价,婚后对女性不利的
事增加。
原告团团长80岁的冢本协子在判决后哭诉:“真的很伤心。名字对我而言,无论如何都是
不可让步的”。
现在还有这种法律啊?
应该要早就违宪的啊
日本真是大男人主义的地方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蓝鸟40)   2015-12-17 10:23:00
韩瑜表示:
作者: CYL009 (MK)   2015-12-17 10:24:00
你会被嘘 先上盾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5-12-17 10:24:00
到现在才违宪喔 不过台湾以前也有类似的法律
作者: Puribaw (木瓜群)   2015-12-17 10:25:00
日本不EY
作者: SentoS (HI~)   2015-12-17 10:27:00
仇女版的存在有违宪吗
作者: shinshong ( )   2015-12-17 10:27:00
最后一段,很多人说既然这么厌恶的话为什么要结婚?
作者: fourseason (太屎公)   2015-12-17 10:27:00
日本还强制要冠夫姓 比台湾落后多了
作者: vuvuvuyu (翔)   2015-12-17 10:29:00
强制冠夫姓没有宣告违宪满意外的
作者: Firstshadow (IamCatづミ'_'ミづ)   2015-12-17 10:29:00
还有团长欸 OP
作者: xiemark (aisinjuro)   2015-12-17 10:29:00
日本不是冠夫姓,而是改成夫姓。
作者: longyin (龙吟)   2015-12-17 10:29:00
蒋宋美龄表示
作者: vuvuvuyu (翔)   2015-12-17 10:30:00
喔对,是改成夫姓,感谢指正
作者: eterbless (守护之翼)   2015-12-17 10:30:00
从夫姓是社会习俗 他们民法实际没有强制要这样
作者: fourseason (太屎公)   2015-12-17 10:31:00
改夫姓比冠夫姓还落后吧
作者: ams9 (大发利市)   2015-12-17 10:31:00
女性离婚未满10年不得再婚还差不多 日本法官滚下台啦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5-12-17 10:31:00
夸张法律
作者: XDDXDD (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5-12-17 10:32:00
头上绿绿
作者: suginamiki (日光小树)   2015-12-17 10:32:00
要嘛就男女各限制6个月不就好了
作者: gnidnic (gnidnic)   2015-12-17 10:34:00
只是社会习俗吗?不过新闻写针对民法声请释宪?
作者: bj45566   2015-12-17 10:35:00
台湾民法原本也有,比日本修得早多了日本这点以先进国来说实在很扯… @@
作者: eterbless (守护之翼)   2015-12-17 10:36:00
要从妻姓也是可以阿 不过通常只有入赘会这样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5-12-17 10:36:00
也可以是老公改成妻姓。
作者: NOKIA3210 (诺基亚3210)   2015-12-17 10:36:00
结果从6个月改成100天?
作者: LoveFood (食在爱玩)   2015-12-17 10:37:00
这法原意也不是歧视,是怕妈妈这期间如生小孩不知谁的?搞到医生判定谁是爸爸,毕竟也不是啥好看的事
作者: vuvuvuyu (翔)   2015-12-17 10:38:00
台湾以前限制好像是因为怕小孩爸爸是谁可能混淆,但现在科技进步很好验就废了
作者: gnidnic (gnidnic)   2015-12-17 10:39:00
上网查了一下,规定好像是夫妻要"同一姓氏",至于从哪方没强制规定,不过这真的蛮落后的就是,好像也有在草拟要修。
作者: id   2015-12-17 10:40:00
有啥扯的,美国人结婚也冠夫姓啊,怎没人说扯
作者: DIVIS   2015-12-17 10:42:00
所以美国女权比台湾落后没错阿
作者: gnidnic (gnidnic)   2015-12-17 10:43:00
要不要冠随你啊,在台湾你要冠也没人拦你吧,重点是"强迫"
作者: cheetahspeed (respectmustbetaught)   2015-12-17 10:43:00
台pu爽歪歪
作者: fourseason (太屎公)   2015-12-17 10:44:00
冠夫姓或改夫姓真的很落后 美国女权确实比台湾低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5-12-17 10:44:00
台湾以前也有,因为怕小孩不知是谁的
作者: TRUNKSX (K)   2015-12-17 10:44:00
SOD
作者: Atwo (A兔)   2015-12-17 10:45:00
为什么只有女性
作者: gnidnic (gnidnic)   2015-12-17 10:45:00
就算美国也是随你要不要冠的吧
作者: lonelysin (一目ぼれ)   2015-12-17 10:45:00
台湾女权早就是世界第一等级。
作者: THANN (Taiwan Made Candleshop)   2015-12-17 10:46:00
之前看日本太太好吃惊说意大利是三年内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5-12-17 10:46:00
入赘的话就是丈夫要改从妻姓了
作者: fourseason (太屎公)   2015-12-17 10:48:00
之前英国女王老公还靠背为何没冠他姓氏 被酸了好久
作者: dekirin (みるる)   2015-12-17 10:49:00
台湾当然也有 因为是抄来的 只是修比较快
作者: garrodx (每个人都很认真的生活~)   2015-12-17 10:50:00
限制男性结果不也一样吗~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5-12-17 10:51:00
某楼推文让我好奇 你妈跟你爸想必不同姓 那你妈不就台..
楼主: kent1109 (晒红像虾子)   2015-12-17 10:55:00
台湾女权真的是亚洲第一
作者: confri427 (辅导)   2015-12-17 10:55:00
禁绿帽条款
作者: gameguy (gameguy号:)   2015-12-17 10:57:00
大日本帝国一级棒,女人去旁边洗睡睡,困了女人太嚣张就是先扁再讲,大日本帝国就是这样搞的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5-12-17 11:01:00
美国也可以不改 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改
作者: cumlog123 (cm)   2015-12-17 11:03:00
林北没生在日本真可惜 要被台女公主踩在脚底下
作者: be5566 (做一个5566吧)   2015-12-17 11:04:00
其实一家一姓 两人成为一家没什么不好的
作者: waterways (mentos)   2015-12-17 11:04:00
结果还是要等100天 科科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5-12-17 11:04:00
台湾女权 亚洲第一 世界第四
作者: f124 (....)   2015-12-17 11:06:00
日本比较好
作者: JCC (JCC )   2015-12-17 11:08:00
日本没有强制改夫姓 改妻姓也可以
作者: vuvuvuyu (翔)   2015-12-17 11:09:00
重点在强制,而不是改谁的姓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12-17 11:15:00
日本这样看来还真的颇落后
作者: namie520 (气候好怪啊)   2015-12-17 11:18:00
以前没有DNA检验 很多国家都有类似的法律 但几乎都已经修改掉了 没想到日本竟然现在才改~ 还坚持一家必须同姓真得是颇落后~~
作者: maple9911 (天涯沦落人)   2015-12-17 11:23:00
改姓与否到底跟落不落后有沙小关系别台湾看世界好吗?ㄎㄎ
作者: gnidnic (gnidnic)   2015-12-17 11:28:00
台湾看世界吗?现在世界潮流是啥说一下吧?光会科科说不出个什么说服别人,蛮可怜的喔我查到的资料,大多数国家都采当事人意思自主决定或夫妻别姓,采强制同姓改姓的国家少数,这样是哪边看世界?结婚改不改姓让人民自己决定,你们夫妻商量好就ok,国家不动用公权力去强迫限制人民,这样不算进步吗?还是你要学鼻子那套,台湾人太自由了就是欠人管,才叫进步呢?
作者: tim6319 (提姆‧市川)   2015-12-17 11:41:00
日本只规定夫妇同姓,因此可以同夫或同妇,法律上而言本来就没有违反男女平等阿
作者: k47100014 (MIT_No.14)   2015-12-17 11:42:00
DNA检验有跟没有一样 你若问你老婆要验DNA 后果请自负
作者: ppp111683 (汤姆熊)   2015-12-17 11:42:00
绿绿法
作者: zaknafein (zak)   2015-12-17 11:43:00
结果改夫姓的部分还是保留了 真是落后...
作者: leoyeh (不统不独 VS 既统又独)   2015-12-17 11:47:00
台女不是哈日哈的要死?现在知道在鬼岛过得多爽了ㄅ...
作者: funfzehn15 (15)   2015-12-17 11:56:00
看一堆人看到日本女权低就在那数落台女超好笑,你们这么热爱父权真的快加入is不要等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5-12-17 11:56:00
婚姻本来就是很荒谬的东西 两个虚情假意的禽兽在做戏
作者: jardon (综合水果汁武士)   2015-12-17 11:57:00
过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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