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
高中男主任两度嘿咻女师 法院判解聘有理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台中某高中陈姓男主任被控两度在校园内性侵同校女老师,检
方予以不起诉处分,校方仍将陈姓男主任解聘,陈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最高行政法院
维持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见解,认为校方解雇有理,判决陈男败诉确定。
判决指出,陈男和女老师在100年9月间尾随女教师进屋后性交得逞,101年3月20日又尾随
女老师进学校厕所后性交,共发生两次婚外性行为,校方成立调查小组并召开教评会,决
议认定陈男“行为不检、有损师道”,予以解聘。
陈男不服,认为本案不是性侵、而是合意性交,指控校方调查小组成员的男女性别比例各
为2:1,且后来召开的教评会,连会议主席也直接参与投票,都不符内政部和教育部颁订
的会议规范,因此解聘决议无效。
最高行政法院采信校方见解,认为陈男和女老师确有两次性行为,校方的调查小组和教评
会决议并未违反法规,且认定陈男“行为不检、有损师道”无误,因此驳回陈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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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39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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