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性侵防治法》三读 任何人不得散布被害

楼主: g80123 (麦考姚)   2015-12-08 11:17:26
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性侵防治法》三读 任何人不得散布被害者身分资讯
3.完整新闻内文:
为保障性侵被害人免于媒体报导、网络肉搜,立法院院会上午三读通过《性侵害犯罪防治
法》修正案,新增任何人不得以媒体或其他公开方式揭露被害人姓名或足以辨识身分的资
讯,一但违反规定,媒体、网络事业将处最高60万元罚锾,主管机关可命令限期移除;若
散布资讯者为个人,最高则处10万元罚锾。富少李宗瑞2012年遭控灌酒、下药性侵20名女
子,甚至制成性爱影片,此次修法也被外界形容为“李宗瑞条款”。
提案修法的蓝委潘维刚指出,因科技网络进步,导致性侵被害者容易遭到肉搜,甚至巩固
性侵者的性别权力,易引发网络上的猎巫攻击,被害者常遭到不当流言、报导所伤;因此
提案修法,新增媒体及任何人都不能散布性侵被害者的姓名和身分资讯。
修正案也扩大性侵通报人员,包含司法人员、矫正人员及村里干事均为性侵害案件通报义
务人,主管机关若知悉性侵犯罪情事,应立即分类处理,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此外,新法也增列,若性侵被害者为儿童或心智障碍者,于侦查或审判阶段,可经司法警
察同意后,有专业人士在场协处询问。(郭建伸/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1208/748575/
5.备注:
小标题不说"李宗瑞条款"我还以为是苹果条款呢!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5-12-08 11:18:00
性侵防治法 跟 妨害性自主罪 变成要法律竞合了吗...
作者: GiBai5566 (居掰5566)   2015-12-08 11:18:00
放上网络还不是抓不道人
作者: sumarai (Pawn)   2015-12-08 11:18:00
抗议 抗议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5-12-08 11:18:00
五楼小心喔
作者: flydragon198 (Richard)   2015-12-08 11:18:00
马英九表示:高兴
作者: GiBai5566 (居掰5566)   2015-12-08 11:19:00
流出宗瑞哥哥档案的人,到现在还是抓不到啊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5-12-08 11:19:00
如果只有流出影片 但是脸打马赛克没公布姓名即不该当此罪XD
作者: losel   2015-12-08 11:19:00
果然政治人物就是不一样,类似这种事发生大概有十年了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12-08 11:20:00
李宗瑞真的是玩到不该玩的女人耶 修法真有效率
作者: MacOSX10   2015-12-08 11:20:00
那仙人跳呢?
作者: losel   2015-12-08 11:20:00
结果这次捡到政客亲友马上通过立法,跟后座安全带一样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5-12-08 11:22:00
如果没有具体描述身分特征 当然没办法被认为足以辨识
作者: m0630821 (无言耶)   2015-12-08 11:25:00
第一次看过这个。
作者: w3160828 (kk)   2015-12-08 11:26:00
任何人不得散播加害人资讯防止加害人没办法再犯?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5-12-08 11:29:00
真的是苹果条款
作者: shcjosh (来吧!都来吧!)   2015-12-08 11:31:00
要公布凶手资讯啊
作者: shaiking (萌えは正义!!)   2015-12-08 11:37:00
所以法院认证无罪的话就可以公开PU姓名囉?
作者: kaitlyn812 (噜啦啦)   2015-12-08 11:40:00
干 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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