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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22523 (Victor)
2015-12-08 10:16:07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208000537-260107
王姓国中健康教育老师与15岁女学生“小雯”发生师生畸恋,多次放学后把小雯载到偏僻
处发生关系,小雯母亲接获校方通报,在女儿日记发现“亲”、“破了”等语,追问之下
愤而提告。新北地院7日依与幼女性交罪判王1年徒刑;与幼女猥亵罪也判处1年,但可易
科罚金,并均获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王男(28岁)在新北市某国中担任代课老师,负责健康教育与童军课程,去年
9月与班上15岁女学生小雯(化名)展开交往,王男多次载女学生到偏僻停车场拥抱、亲
吻并抚摸女学生下体。
王男甚至在同年11月,把女学生载到暗巷,用自备的按摩棒猥亵小雯,王男还要小雯替他
口交。
小雯事后告知友人和老师发生关系,此事辗转传到其他老师耳里,校方性别平等教育委员
会也接获检举,小雯母亲得知后,翻找女儿日记,发现女儿每次都有将过程纪录下来,内
容提到“亲亲”、“抱”、“初吻”与“破了”等语,小雯母亲追问女儿后,才让王男所
为曝光。
王男到案坦承犯行并表示非常后悔,女学生更是不断护着老师,强调两人是你情我愿,两
人是相爱的。
新北地院审酌王男认罪,并且也已与女学生家属达成和解并赔偿完毕,其中3次性侵判决
王男1年徒刑;7次猥亵部分则判处1年,可易科罚金,均获缓刑2年,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