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金仁晧╱台北报导〕江姓男子今年2月开车带女性友人小娟(化名)出游,两人在
车上聊天,江男认为小娟穿着太暴露,便训斥了几句,两人爆发口角,江男竟心生不满,
跨坐在小娟身上,扯下其丝袜、内裤,意图性侵,小娟只好大喊“我有菜花”,江男才罢
休,士林地院审理后,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1年8月徒刑。
江男到案后表示,当天小娟穿着暴露,他还在小娟手机里发现自拍裸照,两人因而发生争
吵,出游回程时,他为了安抚小娟情绪,才侧身亲吻,并伸手摸胸,不料遭小娟拳打脚踢
,他一时气愤,将小娟内裤和丝袜脱掉,过程中小娟一度逃跑,被他抓回来,后来小娟宣
称患有菜花,他决定放人。
小娟则说,当时为了保护自己,将脚夹紧,骗江男说患有性病,好不容易才逃过一劫。
开庭时法官曾询问江男“当女生生气时,亲她胸部,用手摸她的胸部,女生情绪会平复吗
?”江男也坦言“不会”。
法官认为,江男后来之所以停止侵犯小娟,是因为对于卫生有疑虑,误认性交后可能遭疾
病传染,由此可推知江男的行为并非是为了安抚小娟的情绪,而是为了性交,判1年8月徒
刑。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32057
最后一段写的怪怪的..
所以不顾一切督进去就是安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