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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新无罪推定 台大教授互杠
李茂生讽叶丙成“叹为观止”掀文理学生舌战
2015年12月07日
【蔡永彬、蔡明桦╱台北报导】顶新劣油案一审判无罪引发争议,前晚台湾大学电机工程
系教授叶丙成在脸书质疑“无罪推定原则是否适用食品业”,昨晨遭同校法律系教授李茂
生在脸书讽刺“叹为观止”,更引发文、理科学生互骂。专家指食品安全范围广泛,重点
应是食品级原料才可做食品,厂商也须证明自己产品安全。
叶:只是提出想法
叶丙成文章指出,台大校长杨泮池转一封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前官员的信给他,该官员在
信中认为无罪推定原则不该适用食品、药物行业,业者应先证明东西合格无虞。叶也质疑
若台湾食品、药物相关法律不改,黑心食品问题必然层出不穷。
李茂生则撰文称,有理工教授说“食安问题应该有罪推定”,认为“有所怀疑就应认为有
罪”的言论“叹为观止”。
叶丙成昨上李脸书留言表示,他只是分享国外专家看法,希望法律、食安专家可给台湾社
会一个方向。台大两名知名教授互杠,也引发文、理科学生互骂,有人骂文科不事生产,
有人批理科做毒油。
叶丙成昨受访说,他只是提出想法讨论,并非主张食安案要有罪推定,经法界朋友说明,
他已明白无罪推定是刑事法规概念,但若民事或行政诉讼,法官可要求厂商自己证明无责
。
“厂商有举证责任”
李茂生认为,叶丙成承认搞错就好,他对此没有回应,但强调无罪推定是“有所怀疑,就
不能判他有罪”,食安应以行政管制预防,《刑法》不是最后防线。
消基会名誉董事长、律师苏锦霞认为,食安问题并非有罪、无罪推定,而是厂商须负举证
责任、证明自己产品安全无虞,就算出事也要证明是否被害、被冤枉。
嘉义大学食品科学系特聘教授邱义源说,食品学最重要概念是“食品级原料才可做食品”
,不能一味要求用法律举证其有害;另若外界扩大解释无罪推定,恐会造成业界技术和学
生价值观混乱。
卫福部次长许铭能回应,食品在诉讼过程该有罪或无罪推定,应留给法律专业人士讨论,
该部不便评论,彰化地检署若上诉顶新案,需行政机关提供资料,该部将全力配合。
【网友意见】
Bingchen Lu:跟无罪提(推)定一点关系也没有,明明无罪推定不代表东西能吃呀
梁直青:法律,只有黑白立判。食安,则是道德是非
司马平:法官自然(由)心证,有罪无罪如果早已论定,写出来判例,不过是本剧本,三
位法官决定有无罪,权力太过了
nakaru:如果回到有罪推定时代,差不多就是白色恐怖时代
Atwo:电机系教授来说有关食安的法律应该有罪推定真的是秀下限
k45446123:台湾真的该废掉法治了,民粹治国就好
Chen Calvin: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如果这点分不清,怎能说是民主法治国家
machiusheng:无罪推定适用有$(钱)人
资料来源:《苹果》网站、PTT实业坊(telnet://ptt.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