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李茂生 理工教授可以在秀多一点下限

楼主: lslee (master_of_speech)   2015-12-06 09:52:29
※ 引述《gnew (mix)》之铭言:
: 标题: [FB] 李茂生 理工教授可以在秀多一点下限
: 时间: Sun Dec 6 09:31:26 2015
:
: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posts/939086406139746?pnref=story
:
: 李茂生 FB
:
: 资深国民党党员说:“民主需要制衡,一党独大会造成民主危机。”
: 白色巨塔说:“土地征收是基本人权”。
: 理工教授说:“食安问题应该有罪推定”。
: 这些人的发言真的是令人叹为观止。
: 不过,我还可以秀更低的下限。
: 因为政治、医疗与教育都是攸关国家发展、人民生计的大事,所以:
: 只要民主进步党的提名人选上立委,那么应该就是贿选。
: 只要有人死在手术台上,那么一定是医疗过误。
: 最后,只要教学没有翻转,那么一定是无能的教师。
: 为什么呢?因为有所怀疑,就应该认为有罪啊。
对不起
我念私立科大理工
我不懂法律
我只知道食品添加物规定为正面表列
这对我来说
就是化工厂要负起举证责任
证明添加物是对人体无害
(例如要经过动物/人体临床试验
证明某种化学药剂对人体无害
经主管机关认可
放入表中才可以添加上市)
这对我们愚昧的理工生来说
就像是先假定该添加物不可食用
(也就是先假定化工厂有罪)
我们愚昧的理工生
不像尊爵不凡的法律人
懂那么多新潮的专有名词
作者: s866217 (s866217)   2015-12-06 09:53:00
文组里面最该闭嘴的就是法律系了!
作者: wheat1130   2015-12-06 09:53:00
大概就是药品的概念?
作者: s866217 (s866217)   2015-12-06 09:54:00
法律系误台已经是实证过的事实了!
作者: Marty (DNA探针)   2015-12-06 09:54:00
财产来源不明罪 就是有罪推定 自打脸很爽的
作者: ericugly (阿格里)   2015-12-06 09:55:00
因为法律系只要看到有罪推定,不管原因为何,马上崩溃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5-12-06 09:55:00
没办法 自由心证不会错 都是别人的错啊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12-06 09:56:00
所以顶新案是加了什么不该加的?证据又在哪?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12-06 09:56:00
法律系误国无误.....
作者: s866217 (s866217)   2015-12-06 09:57:00
法律系的看完法条,知法玩法,仗势欺人,也不怎么样!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12-06 09:57:00
八卦是大法官不是判这个案子的..法律系的~妳们还好吗?大法官是解释宪法的...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12-06 09:59:00
大法官是在酸键盘法学素养之高非常人所及
作者: s866217 (s866217)   2015-12-06 09:59:00
所以科系就法律系最恶心!拿钱办事,有钱有势就是正义!
作者: tw88 (台湾ㄅㄨㄅㄨ)   2015-12-06 09:59:00
他有没有念理则学啦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12-06 09:59:00
是啊!有毒没毒烦请以后别再找理组的了!文组自己就可以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12-06 10:00:00
你先说说顶新案加了啥不该加的,证据又是啥吧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12-06 10:00:00
判断了..尤其是法律系的要什么有什么说有就有没有就没有真的是太神奇了~杰克!我看药厂也应该很高兴
作者: hankungggg (是我的海)   2015-12-06 10:01:00
.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12-06 10:01:00
因为以后也不用动物试验人体实验~直接就可以上市了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2-06 10:02:00
因为根本没验阿,台湾检验的问题也是漏洞
作者: m21423 (WSH)   2015-12-06 10:02:00
检察官没有证明这东西有毒都无罪啦 这是现代的风向 懂?
作者: winnieyan (小呆子)   2015-12-06 10:03:00
我想重点在于检察官或是化工厂给证据的时候是给了什么样的东西吧
作者: joeydai (dieErholung)   2015-12-06 10:04:00
有人说产品上市前不用管制或符合法规标准吗???这个适用刑法时要采用的态度是两马事吧????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12-06 10:04:00
精炼就可以吃~我也不要再多说什么了
作者: h321123aa (the king of toolman)   2015-12-06 10:07:00
我觉得说得好啊,以后新药没证明有副作用前先喂他吃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12-06 10:07:00
没证明这材料有毒前,你不能禁止我加入食物中!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2-06 10:08:00
因为他们现在是检测正常不能含什么,比较支持有罪推定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12-06 10:09:00
所以就说啊法律系误国..就是这个原因
作者: yayaya4567 (ohya)   2015-12-06 10:09:00
台湾快被这些搞法的给害死了
作者: agameadream (明日传奇)   2015-12-06 10:10:00
原来凶手又变法律人 XDDDD 神逻辑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2-06 10:11:00
你用不正常的管道用的那就要证明你的没问题
作者: s866217 (s866217)   2015-12-06 10:13:00
马英九、陈水扁、王如玄...凶手不是法律系,难不成是理工宅!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12-06 10:13:00
法律系误国..是在说总统吧XD 是谁神逻辑?大家自己判断
作者: Xenosaga (22558)   2015-12-06 10:16:00
先假定不可食用去检验 这才科学 有时候无法理解法律人难怪总是会有令人吐血的判决
作者: aa133456 (Tea)   2015-12-06 10:19:00
无罪推定不是这样的意思 谢谢无罪推定是诉讼上先假定被告没有违犯刑事实体法律不是指刑事实体法 添加未经主管机关认可的添加物变无罪
作者: AustinRivers (我尽力了Q___Q)   2015-12-06 10:23:00
不可质疑你的 法律人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5-12-06 10:24:00
法律人可以质疑啦 是自由心证不行
作者: aa133456 (Tea)   2015-12-06 10:24:00
在无罪推定原则下 添加未认可添加物仍然有罪 但被告有没
作者: YJM1106 (YM)   2015-12-06 10:25:00
2正面表列是没错,但你要不要说说他们加了啥东西? 让检官给他们一个痛快
作者: aa133456 (Tea)   2015-12-06 10:25:00
做这件事 是检察官负举证责任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2-06 10:26:00
因为现行检验问题,只验正常的
作者: sorryboy (抱歉男)   2015-12-06 10:27:00
你也知道你愚昧
作者: aa133456 (Tea)   2015-12-06 10:27:00
抛开所有媒体报导的讯息直接从检察官提交的内容认事用法
作者: agameadream (明日传奇)   2015-12-06 10:27:00
你都说是科学 科学等于法律吗?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5-12-06 10:31:00
法官跟风吗? 应该不是吧 之前被抓的几个法官 好像是跟别的吧
作者: aa133456 (Tea)   2015-12-06 10:31:00
诉讼程序理论上应该要像函数一样运行 检察官负责输入值
作者: e3633577 (莫言默与)   2015-12-06 10:32:00
哪个科系不是拿钱办事?
作者: ktpp   2015-12-06 10:32:00
法律本身就不是科学的,没有既定标准
作者: aa133456 (Tea)   2015-12-06 10:32:00
法官只能看检察官交什么 就怎么判 丢出来东西不合法则是法官问题 乱丢东西进去得不到结果 是检察官的问题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5-12-06 10:33:00
心证>>>>>>>>>>>>>>>>科学
作者: aa133456 (Tea)   2015-12-06 10:34:00
函数本身设不合理 是立法者和人民的问题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5-12-06 10:34:00
看扁扁,讲你有罪就是有罪,还特别打造词汇来判
作者: aa133456 (Tea)   2015-12-06 10:36:00
所以司法造法一直是很大的争议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5-12-06 10:36:00
<尚德缓刑书>有言:夫人情安则乐生,痛则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故囚人不胜痛,则饰辞以视之;吏治者利其然,则指道以明之;上奏畏却,则锻炼而周内之。?奏当之成,虽咎繇听之,犹以为死有余辜要判你有罪,有何困难,只要觉得你有罪,你有悔意就是生死有别的结果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5-12-06 10:39:00
法律人:楼上意见这么多 去考司法官啊~~~很难考知道吗??
作者: saul17 (阿尧)   2015-12-06 10:41:00
一楼你太过偏激了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12-06 10:41:00
连路温舒都出来了,那汉摩拉比要不要出来一下?
作者: a7983115 (~Tom~)   2015-12-06 10:44:00
念法律的心证>>>>一切 老子怎么想最重要然后人民自由心证时就改口说一堆原则
作者: versace (smoking frog)   2015-12-06 11:13:00
不懂就去弄懂了再来发文
作者: k45446123 (云林俊杰)   2015-12-06 11:28:00
不然念书念专业科目念来做公益的 哪个科系不是为了赚钱?
作者: tdkblur (☑☜′▽‵σ☞☂)   2015-12-06 11:32:00
李茂盛不就是台钢弹 跟他认真什么?
作者: tAmoloko (踏乃的)   2015-12-06 11:36:00
逻辑
作者: eas06u4 (支那五毛勿干预我国内政)   2015-12-06 11:43:00
白色恐怖就是有罪推定能造成的伤害到的经典例子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2-06 11:44:00
先google一下无罪推定,还有这不是什么新潮专有名词。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5-12-06 11:54:00
台湾法律与其说是被法律人搞死 应该说是被这些拿法律图利自己的权贵和走狗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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