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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不回大统18.5亿元 检提非常上诉失败确定
大统长基食品厂在食用油、橄榄油掺棉籽油,负责人高振利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罪,日
前获判12年徒刑,公司科罚金3800万元定谳定谳;智慧财产法院当时认为,公司法人不是
真人而无犯罪能力,无法宣告没收大统长基卖黑心油的所得18.5亿元。
检察总长主张智财法院的判决违背法令并提起非常上诉,但最高法院认为判决没有违法,
驳回非常上诉定谳。
行政处分部分,卫福部日前以一事不二罚为由,撤销18.5亿元的行政罚锾,如今检方提起
非常上诉失败,确定无法逼大统长基吐出18.5亿元。不过,有关刑法“没收”部分,行政
院日前通过“刑法(没收)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后送司法院会衔,尚未经立法院三读通过
。
检察总长颜大和:尊重
检察总长颜大和针对大统长基黑心油案未被法院没收18.5亿元不法所得,提起非常上诉,
但此案今天遭最高法院驳回,颜大和对此表示尊重,是否要再提非常上诉,颜大和说等收
判决书再决定。
大统黑心油案延烧,负责人高振利百万元交保、限制出境后,彰化检方昨进一步扣押高及
大统长基十二个银行帐户、廿九笔土地房屋,防止脱产。 报系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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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统长基混油案被法院认定无法宣告没收公司犯罪所得18亿5000万元,检察总长提起非常
上诉,但今天遭最高法院判决驳回。
为解决这项法律争议及修补食安犯罪漏洞,法务部提出的刑法修正草案日前已送交立法院
,新增追讨犯罪所得的对象,及于犯罪行为人以外的第三人,包含法人、非法人团体,没
收标的则包含犯罪所得变得的物品与利益及孳生利息,以杜绝犯罪诱因。未来立法院若完
成修法,可没入公司的犯罪所得。
大统长基负责人高振利等人在油品中加入低价的棉籽油和铜叶绿素,混充橄榄油及葡萄籽
油等油品。智慧财产法院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罪判处高振利12年徒刑,大统公司并科
罚金新台币3800万元定谳。
智财法院认定大统长基是法人,不是真人而无犯罪行为能力,无法一并宣告没收大统长基
卖油不法所得18亿5000万元。但最高检察署认为判决违背法令,认为食管法也有对法人科
处罚金的刑罚规定,法人是可成为犯罪行为人,因此检察总长颜大和核定提起非常上诉。
但最高法院审理后认同智财法院的看法,依现行法律,由于大统长基是法人,不是真人而
无犯罪行为能力,无法对法人没入,判决驳回非常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