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食品专家告诉你顶新油品的问题所在

楼主: evanc (Evan)   2015-12-03 09:08:15
http://goo.gl/gWcEe5
2 十二月 , 2015
台湾大学食品科技所名誉教授 孙璐西
顶新案宣判,犹如过街老鼠的顶新公司却获判无罪,顿时群情激愤,各式各样的流言甚嚣
尘上。本站特地派出一名小编前往台湾大学,访问食品安全专业的孙璐西教授。本文由孙
璐西教授口述、观策站小编李慕白纪录整理。
孙璐西教授是台湾大学食品科技研究所的终身特聘教授,食品安全、食品油脂学正是孙教
授的专长领域,在国内众多食安专家中,孙教授肯定可以排得上前几名。这次顶新案,孙
教授也以食安专家的身分,被检察官邀请上法院作证,所以对顶新案有许多第一手的观察
资料。本站很荣幸能直接采访孙教授,专门来谈谈大家关心的顶新案:
法官认为油经过精炼后符合标准即可食用的观点有误
这次法官采取的基本立场,是认为油品经过精制后,如果符合标准,就可以食用。这种观
点在我们食安学界来看,是绝对错误的!
我们食品安全法规对于原料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根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
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其中第一项就是“变质或腐败”。
而食品的定义是“供人饮食或咀嚼之产品及其原料”,换句话说,如果食品的原料有产生
变质,那即便之后透过任何制造加工去净化精萃,也是不被允许的。所以坊间过度延伸,
说法官的意思是大便经过精炼也可食用,这在食品管理的法规下,根本是不可能成立的命
题。
如果原料有问题,即便精炼后检验合格也不可食用
食品安全法规的立场是,如果你使用的原料有问题,即便你可以证明,精炼后的油品验不
出来那些有害物质,也不可以食用。
原因很简单,因为检验是采取负面表列,我们假设你在原料来源正常的情况下,设定一些
检验标准。即便这些检验项目合格,仍然有可能在你的原料中,有一些我们根本没想到、
一些根本不应该在正常油品里面出现的有害物质,那我们当然没想到要去检验这些有害物
质,也就不可能去订定这个检验标准。所以,关键是你的原料要先符合我们的标准,我们
才能在这个基础上,做后续的检验规范。
有些坊间说法,认为原料油精制变成饲料油,饲料油可以再精制变成食用油,这是工业用
油(汽油)的概念。这种说法在食品安全这一块是说不通的。当然,我们都知道,尿经过
精炼也可以变成水,但这只能是在不得已的特殊情况才能使用。如果可以取得正常的油品
原料,那就没有理由去使用精炼技术从劣质的原料油来制造食用油。
关键是越南大幸福公司的油品来源很有问题
根据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的CNS规定“食用熬制猪脂”必须经过有关单位认可,使用健康无
病之猪屠体。(这条规定现在已经被更新得更加严格了,但在顶新案爆发时已经有此规定
。)因此,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说,应该是越南的大幸福公司要主动提出他的猪只检验合
格证明;并不是像法官采取的立场,根据无罪推定的原则,要求检察官去证明大幸福公司
的猪只来源有问题。
事实上,根据我当天出庭作证所闻,大幸福公司自己说,他们的猪只来源是来自“千家万
户”。这种猪只来源如此复杂的公司,我们根本无法得知他是否有使用病死猪(越南是口
蹄疫的疫区); 而在台湾的病死猪,其实是送到化制厂做饲料油的,所以台湾也没有针对
“病死猪做成猪油原料,再精炼成食用油”这种情况去订定检验标准。
更重要的是,台湾对于猪油原料的规范是很严格的,甚至还规定什么部分才可以用来榨油
;但是越南根本没有类似的规定。事实上,越南人喜欢吃猪油渣,所以,对越南的大幸福
公司而言,卖给台湾的猪油,其实是越南制作猪油渣的副产品。这种猪油原料在制作猪油
渣的过程中反复熬煮,就有点像我们夜市回收的回锅油,都是属于劣质油,而这种劣质油
,就是他们卖给顶新的食用油原料。
顶新知不知道越南大幸福公司的猪油有问题呢?
顶新肯定知道越南大幸福公司的油有问题。因为顶新内部有考虑过,他们本来打算自己在
越南开厂,显示他们应该知道大幸福公司的油有问题,但最后不了了之,而且还是持续买
大幸福公司的油。
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进口油品有两道关卡,大幸福公司出口时,就必须做一次检验,而顶
新公司收货点交时,也必须做一次检验。那天我在法庭上,看到相关资料的时候,发现大
幸福公司的出口检验报告跟顶新公司的进口检验报告,两份报告的差异很大!
比较这两份检验报告时,我发现油的酸价明显升高,顶新的厂长以“运送储存问题”辩解
。可是我注意到,不只油的酸价过高,碘价也有了变化。碘价常被用来测定油脂的不饱和
程度,换句话说,碘价根本就不应该在储运期间有变化。根据我的判断,这种情况,如果
不是出口检验报告造假,就是两份检验报告验的根本就不是同一批油!顶新厂长自己也是
经验丰富的人,他看到报告不可能不知道碘价有变化是异常现象,只是我是证人,没办法
当庭质疑被告。
顶新获判无罪,后续影响深远,法官不可不察!
我已经听到很多使用顶新油的下游厂商在抱怨,说他们要联名去告卫福部,因为当初政府
知道顶新油出事后,就立刻勒令他们商品下架,结果现在法院却判决顶新无罪,那这样当
初因为商品下架而有所损失的厂商,是不是可以要求政府赔偿损失?所以说,顶新被判无
罪后,他的后续影响是很大的。
从食安专家的角度来看,顶新油品出问题这件事情是很严重的。因为油性的有害物质难排
出的,回想30多年前食用了被多氯联苯污染的米糠油之民众,至今体内仍残留有此油溶性
的毒素。尤其是那些精制后还未能被去除掉的,更是会对身体造成长期负担。因此我们在
油品的把关上应该要更加严谨。
做为食品安全的学者,我其实真的很痛心,像顶新这样台湾本土的大公司,竟然这么忽视
消费者的健康。我觉得法官应该采取《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的立场,以更严格的态度审
视顶新的油品原料来源,即便精制后验不出来有害物质,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料,就已经
是违法了。
作者: t001t (tom)   2015-12-03 09:09:00
会有食品原料法的出现吗?
作者: MrXD (Mr.XD)   2015-12-03 09:10:00
安全 就请法院团购吧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12-03 09:13:00
请法官以后吃屎制的渣饼跟尿蒸馏水吧反正精炼后合格就能吃了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5-12-03 09:13:00
法律人表示这个教授敢质疑法官,真是民粹又理盲
作者: mmivmsn (none)   2015-12-03 09:16:00
嘘顶新,每个都无罪推定还需要法官吗?交给我判吧
作者: cdmlin (cdmlin)   2015-12-03 09:16:00
我都买全新的产品 没买鼎新的产品
作者: preisner (ppp)   2015-12-03 09:17:00
推,正解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12-03 09:17:00
法律人表示 你们都是民粹!我说的算!我才是真理
作者: mobilx (nowhere to be)   2015-12-03 09:19:00
推 我们强烈的需要国会改革,司法改革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2-03 09:20:00
早说过了,当时我就用这些跟所称的法律人讲,他们说民萃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5-12-03 09:20:00
说这么多都没用啦 又不是医师告下去就好 自由心证耶~~~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2-03 09:21:00
也不能全怪他们他们是真的不懂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5-12-03 09:22:00
自由心证没有不懂什么好吗? 人家有强制力 比耶稣更神好吗
作者: machiusheng (Mike Ma)   2015-12-03 09:22:00
朕即真理 再吵拖出去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5-12-03 09:23:00
猪油渣是啥?就是台语讲的“猪油粕仔”啦,各位同学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2-03 09:23:00
但最讨厌就是不懂装懂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5-12-03 09:24:00
越南人炸猪油粕仔剩下来油给顶新精炼后,当然是善意可食阿,不要在无脑反智惹好吗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2-03 09:24:00
上次有人能科学专业文要打我脸最后打自己跟法官脸
作者: dxxxb (上班族)   2015-12-03 09:29:00
高调一下
作者: ritanini (就是那个光)   2015-12-03 09:35:00
炸猪油时本就有猪油渣,你硬要说越南人爱吃猪油渣所以把剩下的猪油卖给顶新好有道理喔!
作者: tomjanyan (小汤)   2015-12-03 09:38:00
麻烦一人一屎尿,精𨱈食物送给彰化法院及地检署吃
作者: MilanKundera   2015-12-03 09:40:00
法官大神会说,你证据不够,我审案很严谨,无罪,结案,最后再补一句:都是检方的错脸皮厚的人,你说什么,他都不在意的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5-12-03 09:44:00
推,专业好文。
作者: GanKer (苏胡)   2015-12-03 09:47:00
推,专业好文,长知识
作者: w76530   2015-12-03 09:47:00
法律人:你懂法律吗?又一个没读法律的民粹教授
作者: mopigou (mopi)   2015-12-03 09:51:00
我法官就是神,凡人闭嘴吃馊
作者: askey (像钥匙)   2015-12-03 10:02:00
作者: higan (暱称刚好七个字)   2015-12-03 10:09:00
推 上课有读这个作者写的书
作者: perish1   2015-12-03 10:27:00
作者: JuiMing (( ̄ε(# ̄) #○=(一-一o))   2015-12-03 10:31:00
无限期抵制顶新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12-03 10:43:00
顶新干你娘 恐龙法官吃屎去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5-12-03 10:46:00
法官就是无视15条才群情激奋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15-12-03 10:47:00
其实检查官是气到退休的?
作者: rayonwu (皂丝)   2015-12-03 10:48:00
作者: Louis5213 (slash5213)   2015-12-03 10:50:00
作者: Pessoaa (一个普通人 应该吧 = =)   2015-12-03 10:53:00
我是法官,自由心证,不爽?关我屁事~~
作者: huikmn (不在)   2015-12-03 10:55:00
法律人:我就是真理与道路,神的裁罚不容质疑。
作者: givar (....)   2015-12-03 10:56:00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狮腹 赞叹蝨蝮)   2015-12-03 11:00:00
恐龙尚未绝种, 去法院就可以看到很多
作者: ebeta (回台后时间不够用)   2015-12-03 11:11:00
法官还是无视啦!受了那么多小朋友、黑的就是要讲成白的!
作者: p23j8a4b9z (我是小牙签~)   2015-12-03 11:13:00
法官欸 高尚的天龙人种怎么会有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