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顶新案判决书出炉 法官:程序正义永恒

楼主: lomogenie (genie)   2015-12-03 00:33:04
如果 P5 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无论处在如何荒谬的情况之下,都必须先保护“程序正义”,再来谈“实质正义”。
可以想像,当初“法律哲学”会这样设定,是为了维护基本人权。
其思考程序是这样的,同样地,法律哲学学者也举出了其他的例证去说明:
“程序正义”的被滥用,造成“实质正义”的受损。
在衡量“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何者为优先时?
我们发现把“程序正义”摆在前面,比较尊重被告的人权,也就是“无罪推定”。
作者: allgamba (魂~)   2014-12-03 00:33:00
文组误国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12-03 00:34:00
当然可以翻盘,但问题要有新事证,提不出根本不可能翻盘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杂碎)   2015-12-03 00:35:00
法官大概是恨国民党的,所以用这招来摧票
作者: FateOFP (母★教福尔摩斯)   2015-12-03 00:44:00
文组 很怕被看不起~ 但是逻辑不好却也是 事实
作者: gemboy (沉默的双子小孩)   2015-12-03 00:46:00
妈妈嘴老板:另外 例子很烂 谁说监视器才能 一堆人都看到杀人不传唤证人是有病程序正义是经过人民莫名其妙被抓被关逐渐演变过来 是防范国家侵犯
作者: akakbest (神剑八方)   2015-12-03 00:54:00
遇到这种案例 只能修法 把一些空白部分填补起来...
作者: gemboy (沉默的双子小孩)   2015-12-03 00:55:00
还要多说过去戒严国家乱抓人 莫名其妙死在街头的例子吗XD
作者: Kazimir (Kazimir)   2015-12-03 00:57:00
你先说说看实质正义是什么才能够讨论他有没受损吧程序正义是不是正义这问题就像死人是不是人一样..
作者: tingover (脑子有洞)   2015-12-03 01:02:00
楼上是不是误会正义的意思了
作者: QQDK (DK)   2015-12-03 01:06:00
把事情交给数学停在高中半生不熟程度的人不意外 文组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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