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不是读法的,但有一个问题很请教乡民
像最近有个新闻说陈由豪欠税的事快过了法律追溯期
先不管他这个人怎么样,先以这件事为例
为什么法律要设一个追诉期这种事呢?
这样感觉犯了法,只样撑过这段年限就好像没犯过法一样
这样合乎法律的精神和道理吗?
我真的不是读法的不要鞭我 理性讨论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4-12-02 23:58:00是的,合乎法律精神
作者:
wangyuh (把鼻)
2014-12-02 23:58:00唸法律系的会先嘴你再说xdddd
作者:
GJman (好人好事代表)
2015-12-02 23:59:00合乎国民党的精神
作者: heavensun 2015-12-02 23:59:00
那是古代没电脑的时代~~ 文件太久不好处理追溯了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12-02 23:59:00今天一个人犯罪躲了数十年,政府还抓不到
作者:
LinFan (绿岛耕作)
2015-12-02 23:59:00也有些学者主张废除
作者:
iamchyun (是否执行BB2039.exe)
2015-12-02 23:59:00不然国民党的某些候选人没办法恐吓民众
作者: heavensun 2015-12-03 00:00:00
现在有电脑的时代~~ 有人主张可废除了~~ 时代再进步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5-12-03 00:00:00大D?
作者:
aaaming (搅屎南帝一灯大湿)
2015-12-03 00:01:00法的情感
作者:
XDDXDD (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5-12-03 00:01:00因为时效性质 总不能 N年后 事件不存在 人都死了还要继续.
其实是可以废了 但是你看看立委们只知道方便面买不到
作者:
XDDXDD (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5-12-03 00:02:00那就会变的无意义因为追到了只剩骨灰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15-12-03 00:04:00那就订到証实人死亡就停止阿....
没有追诉期 检警法院还在办大清帝国的案子司法会完全被陈年旧案给瘫痪 这是最主要的理由
作者:
mikiji (松江文野)
2015-12-03 00:13:00大概司法女神记忆力不好只能记得15年以内的争议案件吧
这样说好了,法律是在维持社会稳定秩序那你觉得追诉一件二十年前的窃盗案,是稳定还是扰乱秩序
作者:
swgun (杨 威利)
2015-12-03 00:21:00立法的时代没想到有全球化 想说逃出国很惨
没用啦~法律人只会拿古早时代的理由说嘴~完全不会想改
a 你问侦查还是审判?b 没有追诉期的罪大概只有种族灭绝、违反人道、战争三罪 这是纽伦堡和东京大审订下的规矩事实明确不是追诉期或消灭时效的核心议题追诉期 核心在于“时间 ” 白话讲不允许陈年旧案拖台前c 大事小事不是看钱决定的
作者:
snoopy920 (.........)
2015-12-03 01:22:00给有党证的人合理脱罪啊, 看看王又曾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12-03 02:35:00法安定性 诉讼经济 不过老实说以上都没说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