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yuui (修)》之铭言:
: 噗,我正觉得奇怪,突然有一些不看内文的乡民冲进去留言朝圣。
: 明明是苗博雅被黄士修打脸,怎么来PTT八卦板贴个爆卦文,就反过来高潮了呢?
: 打脸文全文在此:
: [爆卦] 废死总帅苗博雅被黄士修打脸拉 UCCU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623921854401357/permalink/804181229708751/
: 苗博雅不愧为专门硬凹的假货社运人士。
: 第一、乍听之下苗博雅讲的似乎有道理。但考虑一下法官要参酌陪审团意见的背景,本来
: 就得有结辩庭跟之后的宣判庭,事实上结论不是在宣判庭产生的,是在结辩庭后就产生。
: 台湾的做法就是在结辩庭时依法官对两造看法进行结论,并提出判决主文,跟宣判庭出具
: 判决书来讲,时序上一样没再动手脚的空间,要怎样推论成延后说明理由造成司法不信任
: ?
: 陪审团结论出来,法官才能根据结论宣判。难道是宣判之后所有人不准离开,等法官当场
: 生出几十万字的判决书吗?还是法官要事先准备好两种相反版本的判决书?
原PO可能误解了几个时间点,在审判程序当中能影响法官心证的,在言词辩论终结后就没有
了,除非遇必要情形,法院得命再开辩论(刑事诉送法第291条)。而在法院宣示辩论终结后,
应自辩论终结之日起十四日内宣示判决(刑诉311),这是为了避免法院的判决是靠日后死板
板的文书形成心证而写所设。原PO的质疑在前述法条即可解决,而立委参选人所评论的是宣
判到公布判决书这段时间,认为这段空窗期让与论沸腾是没必要且有损司法威信的,姑且不
论立委参选人的评论是否有道理,但原PO对该评论有很深的误解
: ─
: 第二、苗博雅找了个新理由,认为在英美法下(他说美国法,不过他讨论司法已死我们只
: 好找出各国的案例看看各国司法死了没。),如果是被告坚不认罪,书面判决一定要当场
: 给。被告如果认罪了,就不急可以慢慢给。
: 我还真第一次听到,法官对于坚不认罪的要给予特别处分,如果认罪就不急的。对于坚不
: 认罪的就要当场公布判决书,以免社会猜测。
审判程序是审检辩三方关系的互动。检方认为侦查中案件具备诉讼条件以及达公诉嫌疑之门
槛即应提起公诉,案件便会系属于法院,法院讯问时,被告为认罪之答辩,就会依刑诉449
第2项,迳以简易判决处刑,或者行简式审判程序。不管如何都会比继续争执案情跟证据,
也就是不认罪,来得快。为了诉讼经济,有效运用司法资源,对认罪与否的被告,固然会有
不同的处理。
: 是这样的吗?我们来看看加拿大卑诗省高等法院的规定:多数的时候法院会把判决理由延
: 后给出。其时间可以是数天乃至数月。这里面有人提到坚不认罪的状况吗?还是苗博雅也
: 要宣称加拿大司法已死?
: Supreme Court of British Columbia, Canada
: http://www.courts.gov.bc.ca/supreme_court/about_judgments.aspx
: Reasons for judgment may be delivered immediately after the hearing ends, but
: this is not common. Most often, the judge or master will reserve judgment
: which means that the judge will take some time – days, weeks, or even months
: – to consider the matter before issuing the judgment.
第一点已经解释过了,这是原PO对时间点的误解
: 美国新罕布夏州高等法院甚至有时不给完整的意见,只给命令。不晓得苗博雅这时候要不
: 要说美国司法已死?
: New Hampshire Judicial Branch - Supreme Court
: http://www.courts.state.nh.us/supreme/
: The court then issues a final decision, which may be a brief order, an order
: with some explanation, or a full written opinion.
看上下文的话,这是该州最高法院对强制上诉的案件处理方式,该州最高法院会在收到一造
的书面诉状后决定要安排言词辩论或者书面审查。视案件的情形给予裁决,这个裁决可能是
简单的命令、带有一些解释的命令、或者完整的法院意见。这跟刑事程序不同,不可拿来比
较。我国也有相对于通常审判程序的判决,较为简单的判决。尤其顶新案应该算是相当复杂
的案件,依我国法也不可能用简易程序吧?
: ─
: 第三,苗博雅一开始为什么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因为那是少数可以宣判时,同时给出判
: 决书的单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状况是所有法院的特例。
: 如果你去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组成方式,它是在运作的时候,就不断以书面意见在进行
: 沟通。它是11名大法官一直在用书面的方式写下自己的看法,并争取支持。
: 我国是不行的,而且是法律规定就不行。我国判决时,会有主文,主文会当场公布。但判
: 决书最慢一个月内会给到,通常是七天,因为判决书是书记官的事情。
: 真要比的话,我国大法官会议也是几乎同时公布,因为做法类似。但是拿最高法院跟顶新
: 的一审相比,有没有搞错?苗博雅当年读的台大法律系,有教学生这样胡乱类比吗?
: 现在很流行选举跟风民粹评论,我知道法律是门专业,我不期待苗博雅可以看得懂所有的
: 法律论述。但在评论之前稍微花点功夫了解自己的专业学科应该是基本功吧。
立委参选人所提出之看法,并非毫无道理,其着眼点在于宣判日到公布判决书这段期间产生
的舆论对司法威信的伤害,大家也都看到了,一宣判,全国譁然,不是怒批恐龙法官就是批
检察官举证能力有问题,司法在人民心中是如何,这些与论说明了一切。
至于立委参选人的看法,有一位旅居德国的法律人有写FB评论之,值得参考,我就不献丑了
立委参选人的出发点也是为了司法能让人民多信赖,我想其立意良善,也不用太针对性地质
问,要理性讨论的话,前述那位法律人的评论就值得参考了。我相信原PO也没有恶意,只是
在法律资料的处理以及理解上,想好之后再发表会更有说服力。当然我也不是说读法律的才
能评论法律。只是法律有一定的专业性,我也希望社会能多尊重司法、尊重法律人,司法也
能更贴近人民。司法成为让人民信服的司法,这是每个法律人所努力的。
如对我的看法有疑问欢迎各位先进前辈指教
: 传送门:
: https://www.facebook.com/miaopoya.sdp/posts/934016683344587
: ※ 引述《mayuki (我想想看)》之铭言:
: :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违者视为新闻篇数 超贴新闻劣退
: : 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顶新判决出来之后,苗博雅阿苗打了一篇文章
: : 请大家多关心司法议题的改革。(苗博雅是台大法毕业)
: : 内容大致上是台湾法院先宣判之后,再给判决书的陋习。
: : 有兴趣可以点进去看
: : https://www.facebook.com/miaopoya.sdp/posts/934016683344587
: : 但是黄士修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反社会性格又发作了,还是逢反蓝必反,
: : 他用他"所谓"的跨学科专业领域键盘分析在 疯吱谷 写了一篇乍看之下
: : 头头是道的文章。
: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623921854401357/permalink/804181229708751/
: : 还骂 苗博雅不愧为专门硬凹的假货社运人士。
: : 文章我就不整篇贴上来了自己去看,反正等等就有好戏可看XDDDD
: : 简单大意就是说美国也有先宣判再拿判决书出来,还说加拿大也有例子。
: 所以苗博雅连这种Google就能知道的法律常识都不知道耶。
: : 最后,他把他写好沾沾自喜,充满反社会人格,
: : 他和台湾社会没有共识的文章放到阿苗的粉专上面批评他。
: : (他们最近很喜欢和台湾社会没有共识,不知哪来的梗)
: : ==================我是分隔线=====================
: : 阿苗很快就回话了,结果直接硬生生打脸。
: : http://imgur.com/pThG43o
: 你搞错顺序了,阿苗回话之后被打脸打得更惨唷。
: 只会说对方反社会人格,却拿不出任何论述,拜托来点强的好不好?
: : 感谢留言指教。不过您举的案例,是法官接受被告提出的guilty plea,法官根据被告认
: : 罪协商的方案做出终局决定,过几天之后再补上书面判决。您举的案例是被告已经认罪,
: : 法官接受的是被告自己提出的认罪协商方案,这种案件当事人双方都已经愿意接受判决结
: : 果,按照美国法的架构,法院做出终局决定后,书面判决后补,不会造成社会的恣意猜测
: : 和动荡。
: : 认罪协商的案例和被告坚不认罪的重大瞩目案件,两者激荡的社会舆论程度无法相比。或
: : 许除了日期之外,您应该多花几分钟看一下自己举出的案例,事实脉络和顶新案这种双方
: : 相持不下的案件是天差地别。现在很流行跨界跨学科键盘评论,我知道法律是门专业,我
: : 不期待您可以看得懂所有的法律论述,但在评论之前稍微花点功夫看完您自己举出来的资
: : 料应该是基本功吧。
: : 想战自己非本科的专业,结果PO在社团取暖就算了,直接去找法律本科专业是讨打吧XD
: : UCCU (σ′▽‵)′▽‵)σ 哈哈哈哈~你看看你
: 真要说的话,苗博雅是台大法律毕业的,胡扯法律本科专业才是讨打吧。
: UCCU (σ′▽‵)′▽‵)σ 哈哈哈哈~你看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