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外推挤员警 蔡丁贵妨害公务被判刑4月
自由时报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公投护台湾联盟召集人、台大退休教授蔡丁贵,前年8月为了
表达反对立法院追加核四预算,率众在立法院大门外集会游行,活动时间结束后与群众一
起推倒员警,支持者陈儒逸抱住洪姓男警扯破制服;蔡、陈2人被控妨害公务,台北地院
今判蔡丁贵4月徒刑,陈儒逸拘役59天,皆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台北地检署起诉时,以刑法“聚众妨害公务首谋”罪嫌起诉蔡丁贵,具体求刑1年半,但
法官认定蔡不构成聚众首谋,检方求刑过重,且考量蔡丁贵的初衷是出于对公共议题的关
怀,非图一己之私,且未造成员警伤亡,损害非钜,虽认有罪,但未予重判。
判决指出,102年8月3日蔡丁贵率众在立院大门外集会,活动至晚间10点结束,内湖分局
指派专案勤务到场维持秩序,深夜11点多,洪姓员警从被破坏的铁栏杆破洞跳出,欲逮捕
破坏公物的现行犯,被陈儒逸从后紧紧抱住,高呼“你侮辱我,你给我道歉”,扯破洪员
制服;陈答辩说他先听到洪员骂他“哭爸”,他才找员警理论。
但法官依据蒐证画面,认定陈是直接从后方强力抱住洪,阻止洪去逮别人,洪员并未说话
,而是附近另一员警对陈说“你唛吵啦”,未骂“哭爸”。
判决又指,4日凌晨2点多,群众还在立院大门围篱外与警对峙,蔡丁贵突然站起来高喊“
来,我们现在换这边的警察”,支持者一同站起来往左侧移动推挤持盾牌的员警,蔡靠近
第一排员警,用手搭著一名员警的肩膀喊“推啦!推啦!带走!拖出去!”群众即靠近、
拉扯该名员警 ,致员警往前跌倒。
法官认定,员警当时确实在依法执行公务期间,蔡与群众共同对员警施以强暴胁迫,构成
妨害公务罪;蔡答辩说员警方以环状层层包围群众,显有挑衅意味,他担心发生更严重的
暴力事件,才会稍微强势地要求警方后退,解除包围,没有妨害公务的犯意。但法官认定
蔡的说法与现场蒐证带内容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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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2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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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董表示...判无罪很难吗?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12-02 18:41:00以刑法“聚众妨害公务首谋”罪XDDDDDDDDDDDDDD北检不意外
作者:
ymib (网络小白)
2015-12-02 18:42:00活该XD
作者:
VVax (超黑心事务所)
2015-12-02 18:42:00台湾司法就是降 四五个月的都随便判 三年以上的反而容易无罪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5-12-02 18:42:00飞踢~
作者:
IEhacker (《ID暱称》)
2015-12-02 18:43:00没差啦 反正死猪不派开水烫~~
作者: moto000 (小金刚) 2015-12-02 18:43:00
恐龙法匠判这最会啦!
作者:
soulism (soulism)
2015-12-02 18:45:00印象最深的是,一个人走在路上,警察在后面说他违反集游法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5-12-02 18:45:00
首谋个头
作者: yuki2474 2015-12-02 18:50:00
呵呵,都4they的错~
作者: buddar 2015-12-02 18:52:00
这样就判刑,反观用黑心油毒害全台的居然无罪
作者: bj45566 2015-12-02 18:55:00
魏董笑而不语
作者: cheetahspeed (respectmustbetaught) 2015-12-02 18:57:00
689高潮,顶新笑而不语
作者:
scent15 (爱吃醋)
2015-12-02 19:01:00关一关
作者:
Dia149 (DD)
2015-12-02 19:07:00未懂都没事哈哈
作者: hf999 (阿仁) 2015-12-02 19:44:00
蔡教授,您自己也要保重啊
作者:
Handway (天元突破)
2015-12-02 19:49:00不用担心,上新闻记得反观顶新就好,无罪太神了
作者: mayfifth ( POINTs ) 2015-12-02 20:06:00
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