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202000436-260114
<大众运输 应提供无障碍服务>
中国时报 2015年12月02日 04:10
刘康彦/台北报导
立法院昨三读通过《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修正案,明订大众交通运输业者需于服务路
线、航线或区域内,规画适当班次、车厢、机舱、船舱提供无障碍服务;另外,各地方政
府除设置手语翻译服务窗口,还需依身心障碍者实际需求,提供“同步听打”服务。
提案修法的立委杨玉欣说,这是近年针对无障碍环境议题,在法制面最重大的突破,促使
身心障碍者权利再向前迈进一大步,希望加快国内交通无障碍改善速度,为超高龄社会及
国际观光奠定最基础的运输规范。
修正条文也明订,各类公共建筑及活动场所主管机关,应以《身权法》为依据,订立无障
碍设施设备规范,保障身心障碍者自由进出绿地、公园、游乐设施与展演空间的权利。
此外,为避免身心障碍者的“职业重建权”受损,修正条文明订,各级劳工主管机关应参
考身心障碍者就业意愿,由“职业重建个案管理员”订定职业训练、就业服务或创业辅导
等计画,且未来毋须经由雇主同意,身障者本人即可提出申请。
《身权法》也新增规定,各地方政府除设置手语翻译服务窗口,需依身心障碍者实际需求
,提供“同步听打”服务,给予听障及语言障碍人士选择。由于听打人力需充裕时间培训
,该条文在公布后2年实施。
另一提案修法的立委江启臣表示,全国听障者以口语沟通占绝对多数,对手语理解程度不
高,且尚有年纪老化导致听力衰退,或意外事故造成听觉丧失者,为保障听障者参与公共
资讯的权益,确实有提供同步听打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