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提告段宜康 王如玄:忍无可忍[全文]

楼主: MDOS (DOS战十年)   2015-12-02 17:55:12
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完整新闻标题:
提告段宜康 王如玄:忍无可忍[全文]
3.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日电)国民党副总统参选人王如玄今天赴台北地检
署,就立委段宜康质疑她涉嫌利用家人当人头炒作军宅,提出加重诽谤告诉。
她说,忍无可忍才诉诸法律,也对造成社会纷扰致歉。
王如玄说,担任公职之前,有从事房地产的投资,但绝对依法申报,“我不是
一个完美的人,但我一定是守法的人”,这段时间,外界对她各式各样的抹黑
及攻击,忍无可忍,必须诉诸法律来捍卫清白,对这段时间引起社会纷扰深感
不安,向社会大众致上最深的歉意。
记者提问,外界指她买房有19户,究竟是买了几户?王如玄说,这些指控都是
不实在的,她会在法庭上跟检察官说清楚,不希望沦为政治口水战,所以才来
提告;另外,她的财产申报都是公开的,可摊在阳光下,接受各界检验。
王如玄声明稿全文如下:
国民党副总统参选人王如玄不满立委段宜康指涉自己利用家人当人头炒作军宅
,2日发表声明,并到北检提出加重诽谤告诉。
针对民进党立委段宜康不实指控国民党副总统候选人王如玄非法炒作眷村改建
住宅一事,王如玄今(2)日下午三时在律师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检署按铃控
告段宜康加重诽谤罪。王如玄同时并发表五点声明,对于眷宅一事造成社会纷
扰,再次公开致歉。
王如玄五点声明如下:
第一、这段时间以来,针对段宜康指控我非法买卖炒作眷村改建住宅的抹黑言
论,我决定用司法来捍卫我的清白,对段宜康提出加重诽谤告诉。
第二、民国97年我担任公职至今,包含我与我母亲、妹妹,三人名下各有一户
眷村改建宅,至今尚无买卖,一切合法,亦无炒作。
第三、我也多次强调,在尚未担任公职之前,购买房地产为我当时选择的合法
理财方式,也都依法申报。
第四、今天段宜康、陈其迈、蔡其昌三位民进党立委召开记者会,使用我与我
先生自民国84年以来依法申报的公开财产资讯,指控我隐匿购买房产的资讯,
不但逻辑不通,反而恰好证明我的财产申报一切透明,毫无隐瞒。
第五、当年投资房地产仍是民间人士,担任副总统候选人后,我了解社会各界
对副总统候选人的高道德要求标准,对于近日因我个人理财方式造成的纷纷扰
扰,我再次对社会大众道歉。
王如玄强调,自己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但一定是一个守法的人,对于这段期
间各种恶意抹黑,她忍无可忍,只能被迫以法律捍卫自己的清白:至于段宜康
指控她曾经买卖19间眷宅,王如玄也澄清这绝非事实,所有资料与证据将会送
交给检调,相信司法会还自己一个公道。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12025012-1.aspx
5.备注:
你忍无可忍?那我们也不想忍受你啊!!可以吗?
作者: yoher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4-12-02 1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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