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举证黑心油影响健康 法界:难如登天

楼主: evanc (Evan)   2015-12-02 07:43:09
刚刚又去查了一下永成的判决书
http://goo.gl/jEn5h8
写在推文太麻烦,就回文好了
台湾嘉义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103年度诉字第567号
作者: zold (zold)   2014-12-02 07:43:00
垃圾政党,垃圾财团勾结,愚蠢贪小便宜人民
作者: rabbit83035 (远野妖怪前线)   2015-12-02 07:56:00
此例一开 法官要你活 就引顶新 要死就引永成
作者: juihua (蔚蓝海岸)   2015-12-02 08:07:00
法官有大问题
作者: MUENFENG (同天内只计一次)   2015-12-02 08:09:00
中兴法律系 不意外
作者: nju4ru8 (屁)   2015-12-02 08:15:00
永成好像还有被抓到用淋巴油跟回收油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12-02 08:17:00
本版有几个很爱謢法官的啊...早说过法官有问题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5-12-02 08:19:00
某k质疑电报内容真实性,又不敢说电报是伪造的,真好笑!不只法官有问题,检察官和食药署通通有问题,三位一体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来一桶)   2015-12-02 08:30:00
反正民众又不是这些人的长官 谁会理啊~
作者: knnney (西瓜)   2015-12-02 08:44:00
那biostar你能100%肯定越南工商部没弄错吗?
作者: domination (渺小)   2015-12-02 08:45:00
在biostar的思考里,越南代表处发出来的公文一定是要100%正确,只要内容有一点点的错误就是犯了伪造公文书罪!
楼主: evanc (Evan)   2015-12-02 08:46:00
knnney...我对你的质疑无言...
作者: domination (渺小)   2015-12-02 08:48:00
查证证据是否确实,是否够力,难道不是检察官的工作吗? 过了一年还是只能拿电报跳针,完全无视其它部分
作者: knnney (西瓜)   2015-12-02 08:48:00
我看第一个判决主文永成是从大幸福进口饲料油所以被判刑
作者: domination (渺小)   2015-12-02 08:50:00
另外有个说法是大幸福有另外购入食用油转售顶新,但这始终是谣言,等判决书出来看有没有提到吧,我也非常想知道真相。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5-12-02 08:55:00
http://tinyurl.com/pmk36cd 食药署于10月27日接获驻越南代表处电报转越南工商部译文证实“大幸福公司”并未获越南主管机关核发食品安全条件合格之生产厂商证书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作者: knnney (西瓜)   2015-12-02 08:57:00
你上面这篇也是来自那张电报啊~XD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5-12-02 08:57:00
在你们两个的观念,越南官方正式函文 <<< 大幸福片面词
作者: knnney (西瓜)   2015-12-02 08:58:00
永成进口饲料油-->有罪 顶新进口食用油-->无罪 问题在?可否请evancPO一下判决书哪里写到大幸福只能生产饲料油?那个biostar要讨论电报请回你的文章,这篇是讨论永成判决
作者: scrobing   2015-12-02 09:13:00
法条本来就不是非黑即白,这种案件能有这样的结果,很明显扯上政治问题,是人是事我也说不清楚,但可以确定的是法官已灰色空间进行规避,良知啊?你在哪?
作者: knnney (西瓜)   2015-12-02 09:15:00
我终于找到了~看判决文好累,永成的判决内的确有说大幸福不能生产食用油,但依据似乎还是那封电报~这样看来两案的法官对于大幸福能否生产食用油的判断有异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5-12-02 09:17:00
法律本来就有解释空间,不同法官也可能有不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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