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发现Uber大漏洞!一起来分享欧

楼主: jzn (除旧)   2015-12-01 15:04:09
※ 引述《Yada (乱劈柴的豆里斯)》之铭言:
: 这也不算诈欺
: 先不管原PO前面说的乱七八糟的假正义之言
: 原PO也没有诈欺UBER公司任何事情啊
: 首先
: 原PO只是跑去跟UBER说司机绕路
: UBER可以去查证司机有没有真的绕路
: 即便真的有绕路也不意味着UBER就一定要给原PO退款
: 所以原PO跑去说司机绕路这件事情 不一定等于 行使诈术
: 再来
: 比起一般路人欧巴桑
: 一件公司在确认讯息上应该会被社会赋予有更高的要求
: 所以UBER不去做查证就直接退款给原PO
: 很难说是因为欺骗所以交付财物
错很大,
传递与事实不符的资讯就是施用诈术,
告知课服有绕路,实际上没有,
或绕路是在乘客指示下所为,就是传递与事实不符的资讯,
因此获利,会成立刑法339第2项诈欺得利罪。
且本罪是非告诉乃论。
更根本的,原文恐已经触犯刑法153条:
以文字、图画、演说或他法,公然为左列行为之一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二、煽惑他人违背法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作者: pmdrt (理想情人方程式)   2015-12-01 15:05:00
键盘律师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5-12-01 15:05:00
可能还有339—4加重诈欺,三个人搞了12次,要看他们怎么串供XD
作者: lance8537 (小砰砰)   2015-12-01 15:06:00
错,是违反乡民惩戒条例,乡民说的算法
作者: 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   2015-12-01 15:07:00
要不要把这篇转给uber公司阿~~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5-12-01 15:07:00
使用骇客的做法骗过系统得利也是犯罪的…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15-12-01 15:07:00
告诉乃论的话 公司应该也不会告 但司机不知道能不能告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5-12-01 15:08:00
我觉得公司不会告,公司没损失,应该要找受害司机出来告
作者: grooving   2015-12-01 15:09:00
说司机绕路又没说他绕去哪里 我觉得他绕一条小巷子不行?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12-01 15:10:00
但是原po可是说正常 下二 三地 是绕路
作者: arbee (亚毕)   2015-12-01 15:17:00
使用诈术完全可以告
作者: a77942002   2015-12-01 15:22:00
好像是诈欺有好像不是...对原PO是绕路 回报也没有背离事实 但判断是交给UBER 驾驶也只能跟UBER吵
作者: capitalofz   2015-12-01 15:22:00
哈哈哈 诈欺没那么好告ok? 键盘律师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梦似幻。)   2015-12-01 15:23:00
那是原po指示下的路线,哪叫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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