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顶新无罪 检爆:法院采信顶新推荐鉴定人

楼主: soweina1 (XXX)   2015-12-01 01:51:37
※ 引述《guest2007032 (alex)》之铭言:
: 此合议庭最后判顶新无罪,彰化地检署认为不合理,应该由顶新自己
: 提出合法证明,现在将蒐集更强大证据上诉力拼。
这是真的
顶新必须证明自己是合法的,必须证明自己的食品是安全的
要不然顶新肯定就是不合法的,他的食品就是不安全的
但法庭上顶新居然没有做这些举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然后法官就认为顶新没有不合法,他的食品没有不安全
实在是恐龙法官
作者: cclimb (云浩)   2015-12-01 01:52:00
你说的是“无过失责任”举证的反置…可惜立委猪公们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12-01 01:53:00
一年多了 这法条还没修 干 广电三法还比较受注目
作者: egg781 (喵吉)   2015-12-01 01:55:00
总觉得法官怎么可能会不知道是顶新要证明,摆明硬干判无罪
作者: tryagain24 (wilson156)   2015-12-01 01:56:00
黑手一定要让顶新无罪 法检就开始互咬的一出戏吧
作者: Sfly (topos)   2015-12-01 01:56:00
其实法官也很为难, 不好好判会被发配边疆
作者: nju4ru8 (屁)   2015-12-01 01:59:00
没有绰啦!
作者: tw88 (台湾ㄅㄨㄅㄨ)   2015-12-01 02:08:00
护航法官真恶心
作者: deitly (一万光年的爱情)   2015-12-01 02:43:00
法官又不吃顶新油 无罪
作者: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15-12-01 05:27:00
台湾荒唐记事 法官要检察官去验饲料用油人能不能吃来判决使用饲料用油的厂商
作者: knnney (西瓜)   2015-12-01 06:49:00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722/538809.htm顶新有提出相关证明,检方也检查过了,但检方就自由心证啊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5-12-01 07:06:00
楼上你是顶新工读生吗?被人干爆的新闻报导也敢拿出来?
作者: sonnight (甯)   2015-12-01 07:06:00
这篇反串还真的吊到不少人...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5-12-01 07:08:00
顶新是欺骗海关取得证明,因为被人知道是用饲料油做的,怎么可能卖得出去呢?后来被踢爆造假,才行文越南官方查证,证明顶新欺骗海关骗来的证明当然不能算数,被撤销是正常的事情连恐龙法官也不得不承认这是饲料油了,你还在跳针食用油?
作者: domination (渺小)   2015-12-01 07:28:00
to楼上的 越南官方从来没有说过大幸福的油是非食品级!这是“中华民国政府”的“驻越南代表处”说的!至于驻越南代表处怎么知道的,没有说明!另外,当初顶新真的是用“食用级”的名义跟海关报关进口,海关也收了人家“食品级油的关税20% ”更核发了输入许可,等于是在当下承认这批油是食用级的。你中华民国政府现在要翻脸不认当初自己发的输入许可(搞不好都自己在边境验过合格了才放进来),麻烦请提供一下真的是非食品级的证据来打自己脸好吗?证明顶新欺骗海关的证据呢?检查官到越南看来根本没查到什么东西阿,所以才在那边跳针铅过量...
作者: YJM1106 (YM)   2015-12-01 08:03:00
这明明是反串XD
作者: domination (渺小)   2015-12-01 08:04:00
还有另外一点,驻越南代表处是“去年”回复大幸福的油脂非供食用,辩方则是在“今年7月”提供海关的资料和大幸福公司的可供食用证明。根本就不是你说的海关发现被骗才去问越南官方得到被骗的证明,反而是检方指控顶新欺骗后,顶新才提出证据
作者: knnney (西瓜)   2015-12-01 08:25:00
biostar你说我是顶新工读生,难不成你是义美或统一的工读生?你认为我贴的报导有问题那就提出你的相关证明,扣人帽子会让你讲的话比较有道理吗?好笑~请提出你说顶新欺骗海关取得证明的资料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5-12-01 08:51:00
原来“驻越南代表处”不是“中华民国政府”的机构之一?“驻越南代表处”的人员不是“中华民国政府”的公务人员?请你要瞎掰也要有个极限吧!如果是虚假,这可是变造公文
作者: MilanKundera   2015-12-01 08:54:00
护航法官的大概是法官、律师、罪犯和笨蛋这四类人律师跟法官靠拢,有工作上的好处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5-12-01 08:55:00
怎么顶新律师团没人举发这些公务人员变造公文书?“今年7月”提供海关的资料,注意是"提供"好吗.....提供的资料就是当时的资料喔?你的国文能力是不是有问题?
作者: domination (渺小)   2015-12-01 08:57:00
明明是你自己一直咬死“越南官方”说这批油不能吃的,现在终于认清“中华民国政府”一直在跳针互打脸了吗?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5-12-01 08:58:00
去年案发时,许可早就被废除了,哪来今年七月的进口?今年七月提供的是去年以前的资料,你个国文程度真差你自己搞不清楚文件的时间顺序,自以为护航成功,真可笑!
作者: domination (渺小)   2015-12-01 09:00:00
顶新的律师团只要证明越南代表处的证据力不足就行了,说到底,越南代表处的公文也只有一句话,暨不代表越南官方也不代表大幸福公司,更没有其它相关的佐证,只凭一句话要订人死罪不觉得过于轻率?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5-12-01 09:01:00
反串得颇烂。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5-12-01 09:02:00
你不看宣判书?连恐龙法官都承认是饲料油了,你还跳针?越南代表处的公文如果不是来自越南官方回复?请立即举发越南代表处这些公务人员,变造公文书
作者: domination (渺小)   2015-12-01 09:04:00
许可证被废除凭得还不是越南代表处去年的一句话,我举这个时间序只是要告诉你,可不是顶新一开始就拿海关证据出来,然后检方才找越南代表处查证。 事实上就是反过来,检方指控欺骗->顶新反驳->接下来检方再反驳的证据呢?? 不是没有就是薄弱!变造公文书?可曾想过越南代表处也是被欺骗的可能??要查证这点不就是检方的工作?再说一次,“越南官方”从来没有说过大幸福的油到底是不是食用级!如果越南肯帮忙,检方也不用到越南去查还约谈大幸福负责人了,有了越南官方背书不就是最确实一枪毙命的证据?还有法官没有说那是饲料油,他只是说可以给动物当饲料用,精炼后则可供人食用。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5-12-01 10:13:00
越南工商部原来不是越南政府的机构??不代表越南官方??护航护得也要好看点,如果不是越南工商部回报,越南代表可是变造公文书,还有你们很爱提的BBC报导,涉案厂商自己也承认被越南工商部认定是饲料油,你还要再跳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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