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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新案判无罪挨轰 彰化地院反击:举证不足仍照单全收 那才是司法已死
顶新劣油案在彰化地院一审首判魏应充等人无罪后,引起社会一片譁然,对此,彰检于29
日发布新闻稿不满法院要求检方举证无限上纲,罕见地,彰化地院竟也于同日下午发布新
闻稿反击,强调检方无法说服法院被告有罪,法院自然依无罪推定原则,为无罪之判决。
彰化地院更表示,希望大家能一起“维护司法的独立审判”并理性讨论,而非“凭片段理
由即出于情绪性或臆测式的指责”、“亦非国家之福”。
彰地院日前就顶新劣油案一审判决魏应充、常梅峯、陈茂嘉、曾启明、蔡俊勇、杨振益等
6人无罪,引发社会大众不满,纷纷指责法院或是检方,彰检于29日发布新闻稿,不满法
院要求检方举证无限上纲,“要求证明到猪只健康程度,无视于越南官方直接行文告知大
幸福公司不具食用油生产资格,仅能出口饲料油。”
法院:检方无法说服法院被告有罪 自应贯彻无罪推定原则
对于彰检及社会大众的批评,彰地院也罕见地在数小时内同样以新闻稿回应:“倘检察官
所提出之证据,不足为被告有罪之积极证明,或其指出证明之方法,无法说服法院以形成
被告有罪之心证者,应贯彻无罪推定原则,为无罪之判决。”
彰地院表示,无罪推定乃是经司法院解释为宪法所保障之基本人权,在检方提供的证据无
法明确证明被告确有罪嫌,法院自然依无罪推定原则,为无罪之判决。
法院:并非不知社会大众期待 正因如此更加谨慎
彰地院进一步说明,法院并非是依循社会大众之所向,而是要维护独立审判的重要性,“
如检察官所举证据尚有不足,法院仍照单全收而为被告有罪之判决,非但与无罪推定之原
则有违,且被告一旦被检察官起诉即难逃遭法院判决有罪之命运,人权将无法确保,无辜
被告势将身陷冤狱,如此的司法才真的已死,绝非人民所需要或期待的司法。”
“本案承审之合议庭法官就本案所涉情节,并非不知社会大众之期待,因此乃有系统之依
序审理,详细调查各项证据,并兼顾程序及实体正义”,彰地院认为,问题就出在食安法
规范不够严谨、检方举证不足,“在此情形下不任意判决被告有罪,以迎合民众之认知,
非有超然之勇气与坚持,或若无维护审判独立之坚定使命感,何会甘冒遭大众挞伐之风险
?”
最后,彰地院也希望,“各界能详阅无罪判决之全部理由而理性的讨论,勿仅凭片段理由
即出于情绪性或臆测式的指责”,这亦非国家之福。检方也都还可以就此案继续上诉,“
届时亦可提出足使法官相信的有力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