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顶新案举证责任无限上纲 彰检反击地院

楼主: domination (渺小)   2015-11-29 16:53:49
彰化地方法院刚刚已经发新闻稿回应啦,连结网址如下: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download.asp?sdMsgId=43767
简单摘要一下:
1.无罪推定为世界人权宣言及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宣示具有普世价值,也是
受我国宪法保障的人权。
2.检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实,应负举证责任,并指出证明之方法。用以说服法院,使法
官“确信”被告犯罪构成事实之存在。如果检察官提上来的证据不足法院还是照单
全收判有罪,那才是真的司法已死。
3.本院知道本案受社会高度关注,但是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对于食品安全之规范不够
周延,且检察官之举证仍有不足,所以最后还是依证据不足判无罪。
4.我们的法官都是具有坚实的法律素养,而且还有超然之勇气与坚持,维护审判独立之坚
定使命感,愿意冒遭大众挞伐之风险做出审判。
5.本案还没三审定谳,检察官乖乖回去把证据补齐再说吧~~
※ 引述《CALLING (Hideki)》之铭言:
: 1.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顶新案举证责任无限上纲 彰检反击地院
: 3.完整新闻内文:
: 彰化地院顶新饲料油案被告魏应充等人一审宣判全无罪,连日来引发社会动荡,地院因判
: 决结果饱受外界质疑,但彰化地检署也挨批举证不力,承办检察官已着手赶制上诉书,今
: 天彰检也发新闻稿,抨击院方对检方提出的相关证人都未采信,只采对被告有利证人,且
: 检方无限上纲的举证责任。
: 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智勇说,地院对检方课以无限上纲的举证责任,甚至要求证
: 明到猪只健康程度,无视于越南官方直接行文告知大幸福公司不具食用油生产资格,仅能
: 出口饲料油,强调检方已尽举证责任,会加速上诉脚步。对于检方的评论,彰化地院发言
: 人王义闵说,相关意见都已在判决书中载明,稍晚也会以新闻稿形式对外说明。(俞泊霖
: /彰化报导)
: 彰化地检署新闻稿全文如下:
: 1.目前食药署及学者专家们都认为食安法第三条第一款所规范的食品是包含原料,所以只
: 要是来路不明的原料都是食安法的规范范围内,不能进入食品加工程序内。而不是如顶新
: 所说,规范只针对成品。针对成品的那部分只是卫生标准,但食安法的规定,是从原料到
: 制程到成品,到贮存贩卖,一直到消费者手中。不能只把有数字的标准认成是规定,因此
: 也绝不是仅靠检验结果来认定。
: 2.姑且不论鉴定人王耀祖原本即为被告精炼设备的供应商及维修商,与被告具有商业上之
: 利害关系,其鉴定立场并不客观中立,但即便如此,他和朱燕华对于不合格的原料不能进
: 入食品加工链一事,则与本署声请之专业鉴定人之立场一致。法院片面撷取精炼设备可以
: 将出产之产品达到符合卫生标准之说法,却忽略所有之专家证人一致均认为精炼的前提是
: 合格的原料,原料不佳,会造成精链条件严苛,导致精炼过程中出现有害人体健康之物质
: ,是不在一般正常生产的成品检验项目内,亦无法完全透过精炼程序去除的。
: 3、本署要再三强调:食源性危害是无法透过精炼程序来处理及控制的。
: 4、本案一审判决无罪的理由,是法院对检方科以无限上纲的举证责任,要求证明到猪只
: 健康程度,无视于越南官方直接行文告知大幸福公司不具食用油生产资格,仅能出口饲料
: 油。比对法院交保裁定及判决,并未有何心证上的变动,是法院一始即接受对方食安法并
: 未对原料油有规范之说法,后续再多的蒐证均无意义,也未被考虑。即便后来检方指出检
: 验报告中出现幽灵货柜等进口文件明显不实涉嫌伪造文书罪嫌,法院亦置之不论。主管机
: 关也不断告诉法院成品那部分只是卫生标准,但是食安法的规定是从原料到制程到成品,
: 法院却仍采最严格的狭义法律解释,解释成国家油脂法令欠缺,亦加凸显法院认事用法的
: 不当。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goo.gl/lF6H1f
: 5.备注:
: 有没有检察官不自负举证责任,想叫法官帮忙处理被告却反被法官打脸,
: 最后还要发新闻稿哭哭讨拍继续把黑锅和舆论压力推法官的八卦?
作者: psplay (乱世中一个小小书僮)   2015-11-29 16:54:00
就检察官废阿 证据都拿不出来 还一堆人怪法官根KMT XD
作者: LIONDODO (LION)   2015-11-29 16:55:00
卫福部说要补更有力的证据,接着看
作者: holymoon99 (阿克西斯教徒099)   2015-11-29 16:55:00
继续演下去
作者: dunkyou   2015-11-29 16:56:00
除非有人吃下去当场暴毙,不然大概永远无罪吧
作者: tyrone126 (乱到最高点)   2015-11-29 16:57:00
证据说不定早就被飞机载走了
作者: f124 (....)   2015-11-29 16:57:00
是要补到多齐才叫有力?
作者: LIONDODO (LION)   2015-11-29 16:57:00
当初没证据就开王根本脑包,是要给顶新时间灭证腻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5-11-29 16:59:00
证据不齐 一审就可以命检察官补正了 XDDD哪需要等到上诉审呢 院检联合纵放 可悲喔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11-29 17:01:00
检察官法官联手打演戏
作者: zhayii (yii~)   2015-11-29 17:01:00
这案子审了三个月,开了那么多次庭,法官给过很多机会了吧
作者: f124 (....)   2015-11-29 17:01:00
台南议长也顺便判一判吧 台湾法院摧票不要摧一半好ㄇ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5-11-29 17:01:00
还有脸发声明叫检察官补齐证据 表示一审就在混了
作者: phyfeynman (串)   2015-11-29 17:01:00
法官心证形成后,剩下只是找理由而已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来たな)   2015-11-29 17:02:00
好拉继续演戏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11-29 17:02:00
当检调初不知道急啥小 证据不足就想起诉 想帮止血兼放水
作者: f124 (....)   2015-11-29 17:03:00
台湾法官这种看法 除非吃下去马上暴毙 我看永远都无罪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5-11-29 17:03:00
根本就是大笑话...这些人渣敢讲这种话, 果然是法律人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5-11-29 17:03:00
除非有人吃下去当场暴毙,不然大概永远无罪吧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5-11-29 17:09:00
还在演!!! 如果是香港廉政署 换你在监狱了
作者: tasogare (tasogare)   2015-11-29 17:10:00
表情做作,略显浮夸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11-29 17:13:00
呵呵 还趁机捧一下自己的真好棒喔
作者: ertong (阿猪猪)   2015-11-29 17:16:00
检察官跟媒体关系这么好 不知道还要放什么消息...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11-29 17:17:00
媒体只会说恐龙法官,都不敢说恐龙检察官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11-29 17:19:00
表情做作略显浮夸~心证已成 B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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