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吕炳宏“最恐怖的不是谢依涵” 而是

楼主: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11-28 03:54:41
胡说八道!
在老板娘坚持误认且结果真的是误认的基础下,
今天不管老板娘什么蓄不蓄意还是有无脑残等原因误认了当事人,
她错误的坚持引发了社会放大指责的效果,也可能让法院误判!
今天被主嫌害到也罢,还被一个不认识没看过的三宝补这么大一刀让他百口莫辩,
要是法官采信老板娘的证词,那是不是差点就要多一笔冤案了?
是要感谢什么法官? 法官在他职责范围内做了该做的审判,这叫尽责!
今天就算没有老板娘误认,碰到这位法官还是会给他清白!
问题是老板娘乱入造成他个人的社会形象黑到不能再黑,
老板娘误导了社会对他的观感,你是要他在社会上怎么做人?
你说老板娘没问题?没有可能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今天要是当事人百口莫辩含冤自杀怎么办?你要说人家烂草莓吗?
说真的,三宝有病就该去看医生,脑残就该找药医!
说双方无仇所以诬陷无罪? 那是鼓励大家都学三宝乱讲话自由心证就好了?
说主嫌是源头所以胡乱当了帮凶没有关系? 说得好像没外伤就不算伤到一样!?
讲些丝毫没有考虑到当事人因此而苦痛的评断,不代表发言有理性,只是冷漠而已!
如果你真的认为老板娘纯粹记忆不可靠,现在真相也差不多出来了,
看来老板娘也应该知道自己"纯粹坚持+纯粹记错"! 也该面对自己犯的错了~
不久的将来,请你亲自带老板娘拿着她的健康诊断证明,说明自己的"纯粹错误"原因,
出面开记者会向社会大众跟当事人致上最高的歉意并替当事人澄清,
以表示对"纯粹不小心"误导社会观感+抹黑当事人的动作,负上最高的道德责任!
不过我想三宝就是三宝,你要是不亲自带她出面,她就会忘记吃药继续健忘下去
直到下一个无辜可怜人再现!
※ 引述《aidao (爱到)》之铭言:
: 既然法院已判吕无罪
: 那在没新事证出来前
: 说吕是无辜的 应该是合理的
: 但没有必要恨老板娘
: 因为老板娘跟吕不认识
: 二人无仇
无仇不该恨? 那记忆失常还坚持误导社会不该负责?
: 老板娘会说吕有进金纸店
: 说明了人的记忆不可靠
: 就是这样而已
记忆不可靠而犯错,所以没关系?
说声记错就可以算了吗? 这么嘴硬?
: 吕应该感谢法官
: 因为他无罪是法官来认定的
: 包括是否采用老板娘的证词
: 值得讨论的是老板娘的记忆
: 是纯粹自己记错
: 还是受到大众传媒影响所致?
怎么就她受影响,其他观众没有这样?
其他案子怎么没有这样的状况?
谁的问题?
: 社会如何看待一件社会新闻
: 基本上就是透过媒体
所以呢?
作者: aidao (爱到)   2015-11-28 04:00:00
所以我原文跟你这篇的关系是?感谢法官还吕清白为啥有错?脑补一堆我原文根本没说的意思 真的是没意思了脑补一堆还要我跟着你起舞咧 XD
作者: tv5566 (爽)   2015-11-28 04:06:00
楼上事崩溃了吗 XDDDDDDDDDD ZZZZZZZZZZzzzTaiwan No.1
作者: aidao (爱到)   2015-11-28 04:08:00
楼上拿阿扁出来救援的强者 想说你怎在我那篇不见了 准备解释为何说感谢法官还吕清白是87了吗 XD
作者: tv5566 (爽)   2015-11-28 04:16:00
懒得理逻辑不好的人 看不出我再说扁为拉愈到烂法官吗 XD省省吧 你 ZZZZZzzzzzzz
作者: aidao (爱到)   2015-11-28 04:21:00
强者 别紧张啦 慢慢打正确字啦 都不知你在讲啥了 XD
作者: tv5566 (爽)   2015-11-28 04:22:00
懒得解事给你听 和读书一样 交三次还是有人听不懂哈 崩溃到挑字了 哈嫩到不行 ZZZzzzzzz
作者: aidao (爱到)   2015-11-28 04:25:00
强者 你的推文都在原文中 我没删 随时欢迎你回来对照 XD
作者: tv5566 (爽)   2015-11-28 04:27:00
r u happy? lol Zzzzzzz
作者: aidao (爱到)   2015-11-28 04:28:00
是啦 只有你可以感谢法官明察秋毫 我说感谢法官就变成是在说嘴啦 XD脑补到这种程度 真是太强啦 XD
作者: tv5566 (爽)   2015-11-28 04:30:00
r u for-loop? 没给stop条件? XDDDDDDD
作者: aidao (爱到)   2015-11-28 04:35:00
还在脑补 到底是哪来的勇气啊? XD强者(tv5566) 你又怎啦?
作者: tv5566 (爽)   2015-11-28 04:38:00
r u goto? 但事忘了给label? XDDDDDDDD
作者: aidao (爱到)   2015-11-28 04:40:00
好啦强者 宣布你赢啦 XD法官还吕清白 感谢法官是又吃亏啥了?为何不能感谢法官?我说的很清楚 你不脑补就会懂啦 我不需再另po文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5-11-28 04:48:00
难为本篇作者了 不过不应该鼓励某人发文啊…XD
作者: aidao (爱到)   2015-11-28 04:49:00
强者是指tv5566啦 原po好梦是啦 脑补委屈了 XD我也没说感谢法官是本案重点啊 所以说你脑补没错 明明就是你特别提出来扯一堆 我反驳你吧现在是什么状况啦 自己脑补完还变成别人的重点了 XD还来 明明我原文重点就是要表达记忆不可靠自己脑补一堆别算我身上 晚安
作者: 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剑哥)   2015-11-28 05:20:00
事情都是环环相扣的 别太天真惹
作者: Golu (没了戒指的魔王)   2015-11-28 05:53:00
感谢法官和靠杯三宝完全不冲突啊
作者: majx0404 (等生命中的一个人)   2015-11-28 09:07:00
有人想力嘘狂澜XDD
作者: DeathTemp (邦迪亚的小金鱼)   2015-11-28 09:18:00
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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