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法院新闻稿节录的判决理由,竟然是:
把黄国昌节录的判决改几个字,
“本案油品尚难认为能进入食品供应链 . . .,依现存证据尚无从认定本案油品无为?
: 危害人体健康之虞之油品” . . . “公诉意旨所指本案油品之酸价、总极性化合物、
重金属、脂肪酸组成各节均不足以认定该油品无妨害卫生之饮食物品”。
看到问题所在了吗?
只要改一个字把“举证的责任”由检方(消费者)转到顶新(生产者)
整个结果都会不一样了.....
还记得之前吵的沸沸扬扬的塑化剂事件吗?
消费者协会曾经大规模的求偿,结果却是被轻判(http://goo.gl/fIiE1s)
原因就在当时没办法证明对身体有害
而直到今天才由国卫院追踪13年证实 塑化剂降低儿童智商
(https://goo.gl/E0lvmd)
但这已经对判决没有影响了.......
因此就算二审如果举证责任还是在检方,
我想也不用太期待结果吧~
※ 引述《askaleroux (Hans)》之铭言:
: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fref=nf
: 原则上,我不愿对自己没有亲自接触诉讼资料的系属中案件
: 表达过度的意见,以尊重司法的独立。
: 但是,今天,法院判决魏家通通无罪。
: 对不起,我完全无法接受,痛心疾首。
: 看到法院新闻稿节录的判决理由,竟然是:
: “本案油品尚难认为不能进入食品供应链 . . .,依现存证据尚无从认定本案油品确为有
: 危害人体健康之虞之油品” . . . “公诉意旨所指本案油品之酸价、总极性化合物、重
: 金属、脂肪酸组成各节均不足以认定该油品为妨害卫生之饮食物品”。
: 这个判决理由,不仅是帮魏家的黑心馊油大力背书,更简直是说,整个社会都让魏家蒙受
: 不白之冤。魏家很委屈,当初根本不必道歉!
: 这种判决,是在鼓励大家效法魏家的作为,
: 赶快进口馊油来提炼当食用油出售牟利吗?是可忍,孰不可忍。
: 郑重呼吁检察官,依法上诉!
: Comment:
: 有差吗,台湾人连林凤营都扛不住,在多个馊油也无所谓吧
: 意思就是阿,不管原料是什么东西,只要做成油会过关就好了
: 再说了,有人还相信司法是独立公正的吗?
: 台湾人还是乖乖的被卖然后帮人数钱啦,当台湾人就是原罪
: 活该要被剥削,然后吃垃圾油,提心吊胆担心吃的东西安不安全